江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提至45元

16.08.2016  12:06

   今年将针对城乡居民实施12类健康服务项目

  记者昨日从省财政厅了解到,今年江西省财政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18.5亿元,其中:下达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13.93亿元,省级配套资金4.5亿元。2016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40元提高至45元。

  据介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面向全体城乡居民免费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覆盖全省4500多万人口,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健康息息相关,对提高全省居民健康意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病的发生和流行、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服务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居民健康素质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使群众可以不得病、少得病、晚得病、不得大病。据了解,今年实施的项目主要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等12类项目。各地可根据国家确定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和标准,结合本地区疾病谱、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及各项服务的数量和标准。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根据各地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常住人口数量、国家规定的人均经费标准等,统筹考虑区域财力状况和绩效评价情况确定。”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2016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40元提高至45元,新增经费主要用于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及均等化水平和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签约服务,并适当增加高血压、糖尿病和严重精神障碍(原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人数。(记者 林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