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教育发展基金会获首批认定全省性慈善组

10.12.2016  14:11

            12月7日,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获得江西省民政厅颁发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新颁发的法人登记证书上,在显要的位置明确标注了“慈善组织”字样。这是《慈善法》实施以来,江西省根据《慈善组织认定办法》首批认定的全省性慈善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认定办法》等规章制度,江西省民政厅依照自愿申请、依法审核、公开透明原则,确认了8家慈善组织,分别是:江西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和江西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江西泰豪动漫职业学院教育基金会、江西庆金慈善基金会、华东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南昌大学潘际銮教育基金会、江西省东林净土文化基金会、江西省民建同心扶贫基金会。

          《慈善法》是我国第一部慈善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不仅对于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而且对于中国社会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也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于2016年9月1日起施行。《慈善法》明确了慈善活动的范围与定义,规范了慈善组织的资格与行为,回应了社会普遍关注的慈善募捐和慈善捐赠的重大问题等。

慈善法采取大慈善的概念,慈善事业从扶贫、济困、救灾等逐步向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的发展,保护环境有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等领域发展。慈善组织是依法成立,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可以采取基金会、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

            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将按照《慈善法》和民政部、省民政厅一系列法律法规指引下,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公开透明,规范管理,努力推动我校公益事业长足发展。(图文/王昀   编辑/匡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