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到位 增设3个纪检监察室

01.07.2014  09:39

6月30日,市纪委、市监察局召开内设机构调整情况通报会,通报委局机关内设机构深化改革调整和人员配备情况,并根据“三转”要求,对新机构运行作出部署。市领导彭光华出席并讲话。

据悉,市纪委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部署,经市委和省纪委批准,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一是整合党风廉政建设室、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管理室、执法监察室、效能监察室职责,以及市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部分职责,设立正处级党风政风监督室。二是整合办公室、监察综合室职责设立办公室。三是增设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四是增设正处级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五是在干部管理室基础上组建组织部,在宣传教育室基础上组建宣传部。调整后,直接从事执纪监督业务的部门达到11个,占内设机构总数的68.7%;人员编制数达到40名,占行政编制总数的62.5%,机关的主要精力、主要人员将集中到查办案件和监督检查这一主业中。

会议指出,这次内设机构改革,是自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以来最大的一次调整,是纪检监察机关思想观念、工作职能、工作方式、自身建设的一次深刻变革,是强化纪委执纪监督的重大举措,是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要。会议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推进组织制度创新,优化机构设置和干部配备,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更好地履行党章、党内法规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为建设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作出新的贡献。(缪春风)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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