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2名校长公款吃喝受处分 吉安通报5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

24.09.2014  11:09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9月23日南昌讯(记者 良保 实习生 刘振)9月23日,记者从江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了解到,国庆将至,为进一步狠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坚决遏制“节日病”,吉安市纪委集中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据了解,这5起问题分别是:吉水县工商联主席李静公车私用问题。经吉水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静行政警告处分。

  吉水县工商联副主席赵晓红公车私用问题。经吉水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赵晓红私自使用公车产生的相关费用1000元进行追缴上交县工商联,给予赵晓红党内警告处分。

  安福县平都镇民政所副所长林海萍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经安福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林海萍行政警告处分。

  遂川县草林中心小学校长冯晓明、禾源中心小学校长廖曙阳公款大吃大喝和收受礼金问题。经遂川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廖曙阳、冯晓明党内警告处分。

  永丰县实验学校违规发放财物问题。经永丰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校长黄晓勇、副校长兼工会主席涂菊生和副校长刘新华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严禁违规发钱发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严禁上班期间擅离岗位和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玩手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工作纪律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确保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