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今年各县区至少建立1处地震避难场所

24.02.2014  13:59

具备监测我市行政区域内1.5级以上地震的能力,初步建成地震烈度速报网,20分钟内完成地震烈度速报……根据我市《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到2015年,我市将在辖区范围内,基本形成多学科、多手段的地震综合观测系统,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一县一台”提高监测预警能力

为加强地震监测基础设施建设,我市将加快推动规划新建地震监测台站,争取实现“一县一台”目标。同时,加快建立地震信息共享平台和共享机制,提高震情、灾情、防灾减灾等地震科技信息服务能力。

今年各县区至少建立1处避难所

我市加快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要相应制定本辖区的应急避难场所规划,结合广场、绿地、公园、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快速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2014年,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至少建立1处符合国家《(GB21734-2008)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Ⅲ类及以上要求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地震受灾群众24小时内要得到安置

建成市、县(区)两级联动的地震救援队伍体系。破坏性地震发生后,2小时内展开专业救援,24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安置。社会公众基本掌握防震减灾知识、防震避险技能,全民防震减灾意识明显提升。

到2020年,地震监测能力、速报能力、震情灾情信息获取能力显著增强,城乡建筑、重大工程和基础设施能抗御相当于当地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破坏,维持基本功能,建成较为完备的地震应急救援救助保障体系。

新建学校、医院应采用更高抗震标准

我市明确,新建的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要按照高于本市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已建成的重大建设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人员密集场所等建设工程,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抗震设防措施未达标的,其所有权人须按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采取抗震加固措施。

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防震减灾示范工程创建的考核和激励制度,深入推进防震减灾示范县(区)、示范学校、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企业建设。力争到2015年,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至少建立1处省级或市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全市共建成防震减灾示范学校、示范社区各50个。(葛静)

来源:天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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