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再增14处省级历史文化街区

10.12.2016  08:39

  为更好地保护、挖掘和继承我省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弘扬民族传统文化,省政府日前确定,九江市大中路等14处街区为第二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

  历史文化街区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我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历史文化街区所在地城市、县政府要依法做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工作,完善保护规章制度。省住建厅、省文化厅要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当前我省少数地方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价值认识不足,保护措施不力,城市特色逐渐丧失。为此,省有关部门要求,各地要在5年内核查所有符合条件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基本情况和保护情况,到2020年末,全面完成全省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