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30处重点路段施划禁停黄线 25日起进行处罚

19.08.2016  02:34

  8月17日,记者从南昌市交管局获悉,为提高道路通行能力,规范机动车辆停放秩序,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南昌在30余处重点路段施划禁停黄线。从8月25日起对施划禁停黄线的道路,机动车乱停放交通违法将依法予以处理。据悉,施划黄色禁停线的地方,只要你停了车,不管是否有人在车上,统统会被抓拍,而且不会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处罚是记3分,罚款200元。

  据南昌市交管部门介绍,按照交通标志国家标准,对黄实线区域(禁止停车标线)禁止机动车停放(包括临时停车),黄虚线区域(禁止长时间停车标线)允许机动车按规定临时停车,即停即走,但禁止机动车长时间停放(道路泊位内除外)。

  但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银行押运车、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执行市政作业和施工抢修任务的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燃气抢修、供电抢修、自来水抢修等专项作业车不受限制,准许在禁停黄线的道路临时停车。

  在此,南昌市交管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规定,规范停车;违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采取电子警察抓拍、民警摄像和现场处罚等方式进行查处,并按照“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予以处理。

  附:施划禁停黄线的道路

  岭口路、赣江中大道的飞虹路口至南斯友好路口段,

  红谷中大道的庐山南大道路口至南斯友好路口段,

  凤凰中大道的南斯友好路口至庐山南大道路口段,

  会展路的赣江中大道路口至碟子湖大道路口段,

  新府路的赣江中大道路口至红谷中大道路口段,

  雄州路的赣江中大道路口至红谷中大道路口段,

  世贸路的赣江中大道路口至金融大街路口段,

  芳华一路的碟子湖大道路口至凤凰中大道路口段,

  芳华二路的碟子湖大道路口至凤凰中大道路口段,

  学府大道的赣江南大道路口至丰和南大道路口段,

  赣江南大道的南斯友好路口至卧龙路口段,

  赣江南大道的南斯友好路口至卧龙路口段,

  红谷南大道的南斯友好路口至岭口路口段,

  红谷南大道的前湖大道路口至岭北一路口段,

  婺源路的樟树街路口至龙兴大街路口段,

  石钟山路的樟树街路口至龙兴大街路口段,

  西站大街的龙虎山大道路口至石钟山路口段,

  西站大街的婺源路口至圭峰大道口段,

  庐山南大道的丰和中大道路口至灜上桥段,

  阳明路的八一桥下至八一大道路口段,

  沿江北大道的八一桥下至龙沙路口段,

  广场北路,

  环湖路,

  阳明东路的青山南路口至阳明东路隧道口段,

  苏圃路的中山路口至叠山路口段,民德路,中山路,洛阳路隧道东段的南北匝道,

  彭子江路(长途客运站口),

  北京西路,中山东路、广场南路的中山东路口至孺子东路口段、孺子东路、八一大道的孺子东路口至中山东路口段的围合区域(含以上道路)。(记者 刘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