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抚州高新区升为国家级高新区

06.03.2015  15:01



      从科技部获悉,国务院日前批复,同意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这意味着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为我省第5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批复中提到,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将定名为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现行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政策。升级后,开发区不增加规划面积,将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特色鲜明、规模适度、配套完善的要求,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努力成为促进技术进步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成为带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强大引擎,成为高新技术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的服务平台。开发区须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按规定程序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以产业用地为主,严禁房地产开发,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

目前,江西共有南昌、新余、景德镇、鹰潭和抚州5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此次国务院共批复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4家,其中江西1家。目前,全国共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29家,江西以5家的总数名列全国并列第10位。

2014年,抚州高新区紧紧围绕“产业立区、项目兴区、科技强区、商贸活区”的发展思路,依托“产城融合、金融服务、科技创新”三大平台建设,紧扣“转型升级”,强化“以升促建”,坚持改革创新、稳中求进、好中求快,不断做大经济总量,提升发展质量,各项经济指标保持较快增长。2014年,抚州高新区实现营业总收入646.2亿元,同比增长20.2%;实现生产总值139.1亿元,同比增长14.5%;完成财政收入19.9亿元,同比增长23.6%;高新技术产业销售收入达164.6亿元,同比增长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