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最新版外国专家“滕王阁友谊奖”奖励办法

25.01.2016  13:25

获奖者可享受每年一次的国内免费休假疗养待遇

  将“滕王阁奖”修改为“滕王阁友谊奖”,每次评出获奖外国专家不超过8人,可享受每年一次的国内免费休假疗养待遇……昨日,南昌出台最新版外国专家“滕王阁友谊奖”奖励办法,表彰在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调动外国专家服务南昌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推动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

  我市对2004版《南昌市外国专家“滕王阁奖评选办法》进行了修改。最新版《南昌市外国专家“滕王阁友谊奖奖励办法》参照国务院表彰外国专家的“中国政府友谊奖”和省政府表彰外国专家的“庐山友谊奖”,将“滕王阁奖”修改为“滕王阁友谊奖”。

  同时,《奖励办法》还对外国专家的界定进行了细化,将以下四类人员归为外国专家:为执行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协定和中外经贸合同,来我市工作的外国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我市从事教育、科研、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工作的外籍专业人员;在我市各类企业中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享受同等待遇的外国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我市工作或为我市服务的其他领域急需的外国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滕王阁友谊奖’每次评出获奖外国专家不超过8人,遇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名额。” 《奖励办法》将旧版《评选办法》中规定的“每次选出获奖外国专家5名左右”调整至最多8人。

  记者获悉,在评选条件方面,《奖励办法》增加了2个条件,即“在我市大、中型外商投资企业或者高新技术企业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使企业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及“在促进我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智力引进,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同时,凡对我国友好、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并具备《奖励办法》中所规定的评选条件之一的外国专家,均可申报“滕王阁友谊奖”。

  市人社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奖励办法》制定了“滕王阁友谊奖”的评选程序,具体为:市人社局下发申报“滕王阁友谊奖”通知后,由外国专家聘请单位填写《南昌市外国专家“滕王阁友谊奖”申请表》,连同外国专家事迹材料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牵头成立“滕王阁友谊奖”评审小组,对申报的外国专家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上报市政府审批,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后,市人社局以书面形式将评审结果通知申报单位。

  此外,《奖励办法》还规定,荣获“滕王阁友谊奖”的外国专家,由市政府举行颁奖仪式,为其颁发奖牌、荣誉证书,并发放一次性奖金,奖金金额等同市政府特殊津贴。同时,获奖者还可享受每年一次的国内免费休假疗养待遇。

  (曾宁 记者 万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