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中院多举措推进司法公开打造阳光司法

23.09.2014  13:04

  江西法院网讯    近年来,新余中院以建设和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为抓手,切实推进司法公开,不仅让司法结果公开,更让司法的过程和程序公开,让正义不仅得以实现,还以公众看得见的方式及时实现。新余中院在最高院和省法院“让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的决策指引下,坚持推行“公开促公正 公开提公信”的工作思路,把司法公开作为加强司法规范化和促进司法公正的切入点,建立常态化司法公开机制,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为抓手,切实推进司法公开,打造阳光司法,以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公正,切实提升司法公信。今年2月份,该院被省法院确定为首批“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审判流程公开让正义过程更加可视化

  为促进司法公开,新余中院加大科技投入,率先在全省法院建立和开通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只需在电脑上输入网址www.xyzysffw.gov.cn,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实现在线与法院“键对键”沟通,享受便捷的案件查询、诉讼指导、预约法官以及网上预立案等服务。

  同时,该院还通过建设科技审判法庭、数字化审委会会议室,对案件庭审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刻录成光盘入卷归档,供当事人查阅和观看;充分利用院内立案大厅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开庭公告及相关审判信息,供当事人查阅,帮助当事人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

  另外,为强化内部监督,该院办理的所有案件全部纳入流程管理,工作与系统完全同步,全程留痕。该系统以质效监督和审限监督为重点,将诉讼各个环节均纳入其中,形成闭合的工作回路,并开通临界审限自动报警系统,严防超审限。同时还为承办法官开通查阅权,承办人均可随时查阅具体案件,实现监督与学习双目标。

  裁判文书公开让正义结果更加透明化

  裁判文书作为直接承载审判活动,凝聚法官司法智慧,体现审判结果的“司法产品”,将其在网上公开,接受公众的检阅,对于促进司法公开、实现司法公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早在2005年,新余中院在新余法院网开通之际,就开始对文书公开进行了实践探索,实行文书上网制度,强化群众的知情监督权。

  自从2013年下半年《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暂行办法》施行和最高人民法院政务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建成开通后,该院党组更加意识到文书公开的重要性,并积极响应和率先在全省法院落实,全力加大文书上网公开力度,除依法不应公开外,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和新余法院网为载体全部予公开。建立网络协管员制度,各审判业务部门协管员负责裁判文书上网、日常检查和纠错工作,保障文书上网进度和质量,由审管办通报文书上网数量、质量和进度,并将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对不公开的裁判文书实行严格反向审批制度,需层报庭长、分管副院长等领导审批备案。该院主动自我加压,研究制定了共计52条的《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的实施意见》,涉及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等6个方面,对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等司法活动全过程公开的内容、方式、渠道作出详细规定。该意见规定裁判文书生效后七日内必须同步上网。自今年1月1日全面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公开以来,截至到2014年9月19日,该院共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传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等各类裁判文书266份,力争全年裁判文书及时上网率达100%。

  执行信息公开让正义实现更加及时化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扎实推进“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该院进一步加大了执行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生效裁判文书能得到有效、及时执行,正义得以及时被兑现。自2013年以来,该院数次在新余晚报、新余法院网等媒体上,公布260人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曝光。将87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录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今年5月31日,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创性地与百视传媒达成协议,在公交车车载电视上公布15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同时对公布的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并鼓励群众进行举报。通过采取以上措施给“老赖”施加社会压力,促使部分“老赖”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得以实现,让正义实现更加及时化。

  公开促进公正,公开提升公信。新余中院在司法公开的康庄大道上取得了明显成效,努力让群众从每一起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赢得群众的普遍认可和赞誉。同时还实现了审判质效双提升和队伍建设“零违纪”的目标。自去年以来,该院先后获得全省文明单位、江西省“青少年维权岗”、全省“公众满意政法单位”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