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多措施全力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

30.06.2014  18:04

    新华网江西频道6月30日电  从江西省国土厅网站获悉,今年以来,宜春市采取多项措施,充分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应,规范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开发利用管理,大力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

    优先保障用地。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优先安排用地,对闲置土地依法处置后由政府收回的,优先用于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据统计,该市新(扩)建养老机构29处,落实选址用地2306.3亩,其中,县(市、区)社会福利中心新(扩)建项目10个,用地面积719.5亩;农村敬老院新(扩)建项目11个,用地面积803亩;民办养老机构建设项目8个,用地面积783.8亩。全市已办理划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2宗,面积18.56亩。

    实行分类管理。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用地,按照国家对经营性用地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的规定,优先以租赁、出让等有偿方式供应;对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可以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强化用地监管。明确规定用于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用房,不得挪作他用,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养老服务设施用途。严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用房改变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搞房地产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