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采取多项硬措施确保完成今年污染减排硬任务

13.06.2014  20:44

6月13日,省政府专门召开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会议,通报当前全省减排工作进展情况,对下一步全省减排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副省长李炳军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叶磊主持会议。
      李炳军副省长指出,污染减排工作事关全省各级政府执行力,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生态文明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减排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减排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李炳军副省长强调,面对艰巨的减排任务和严峻的减排形势,各地各部门必须做到“四个明确”:一是明确目标,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减排指标必须完成,重点减排项目必须按目标责任书要求全部落实,监测体系建设运行情况必须达到相关要求。二是明确任务,2014年全省50个国家减排目标责任书重点项目必须如期完成,全省69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减排效益必须有明显提升,全省527家畜禽养殖场减排设施年底前必须建成投运,全年淘汰14.6万辆老旧机动车及黄标车的任务必须确保完成,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和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必须达到75%、80%和95%。三是明确措施,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任务完成滞后的、或有可能影响全省减排任务完成的地方、部门及企业,要适时大胆采取警示预警、约谈提醒、挂牌督办、通报批评、媒体曝光、行政处罚、区域限批、一票否决、行政问责等九项惩处措施;同时对减排任务完成好的地方及企业,要适时采取奖励激励措施,在资金、项目、价格、总量配置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资金奖励。四是明确责任,省环保厅、发改委、财政厅、工信委、住建厅、农业厅、公安厅、统计局、监察厅等省直各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履行好各自的减排职责,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强力推进全省减排工作;地方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污染减排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采取政府领导分片包干、蹲点督办等措施,解决影响本地区减排任务完成的突出问题;企业是减排的责任主体,各企业要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按要求建设、投运减排设施,及时公开环保信息,确保按期完成减排目标任务。
      会上,省环保厅厅长邓兴明通报了当前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进展情况,指出了部分地区国家减排目标责任书重点项目建设进展严重滞后,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低,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老旧机动车淘汰进展缓慢,部分重点企业减排设施运行管理不规范,以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及数据传输有效率较低等六个方面的问题,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抓住有限的时间,明确减排工作的硬任务,采取强有力措施,全力推进50个国家减排目标责任书重点项目于11月底前建成投运,全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企业治污设施高效稳定运行,全力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减排设施和减排监测体系的建设与运行,以及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此次,省环保厅对减排工作进展滞后的99家企业实行减排预警,对污染减排存在突出问题的44家企业实行挂牌督办,并对没有完成2013年度减排任务的2个设区市、8个县(区)实行区域限批。在会后,还将立即在全省环保系统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减排专项行动,强化全省环保系统减排工作责任制,加强减排工作的调度、督查、考核和协调沟通力度,强化环境监管,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目标任务。
      会上,省住建厅、农业厅、公安厅、监察厅、上饶和萍乡市政府分别就做好污染减排工作发言,并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好减排工作职责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省直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各设区市分管副市长、环保局局长、建设局局长、以及重点减排企业主要负责人等14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