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建设创新型政府

24.09.2018  19:14

  优化发展环境,确保我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这一首要战略落到实处,离不开政府的创新。一方面,政府是创新的引导者,需要不断推进自身变革;另一方面,作为制度供给主体,政府也是其他层面创新的“推进器”。大力建设创新型政府,激发全省政府系统及其工作人员的聪明才智,推动政府治理理念创新、服务模式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意义重大。

  牢固树立创新意识,不断增强政府工作的开拓性和创造性。今日之中国,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处于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眼下,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是我省发展的当务之急,也对政府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面对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推动全省政府系统思想大解放、观念大更新,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创新创造能力,是各级政府需要做好的一道“必答题”。

  以自身的不断变革,持续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对表中央规定的时间节点和要求,扎实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切实解决职责缺位和效能不高的问题。要全面贯彻党中央“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决策部署,注重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既注重发挥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主动应对“市场失灵”,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努力做到不越位、不缺位,有效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当前,要进一步按照利民、便民的要求,推动政府工作流程再造,打造互联互通、高效安全的服务平台,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促进政府的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完善政府制度供给,激发全社会的创新积极性。对政府自身而言,要进一步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建设,为激发和保持自身的持续创新提供制度保障。同时,要按照我省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的要求,切实担起责任,扎实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提升区域创新综合实力,推动我省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为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