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政府大力推进“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

20.06.2014  18:49
  近日,鹰潭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市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危仓老库改造工作的通知》。通知就进一步做好全市“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要把握要求,加快进度。各县(市、区)粮食部门要根据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关于《江西省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危仓老库”维修改造指导意见》规定的范围、内容、标准等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切实加快维修改造工作进度,确保全市在10月中旬前完成“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

  二是完善配套政策,强化资金保障。获得中央财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的县要从中安排20%以上资金支持“危仓老库”维修改造;没有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的,由同级财政安排配套资金。支持国有粮食企业依法通过“退城进郊”方式建设粮食仓库项目,所筹资金应用于“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和粮食仓库重建。对因土地处置,自筹资金一时不到位的,各地可以通过财政垫付等方式先行解决资金问题。

  三是要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督促落实。发改、财政、国土、建设、房管、环保、税务、粮食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要在各职责范围内加大对“危仓老库”工作的支持,落实好用地、税费减免等政策。要求市粮食局每月要对“危仓老库”维修改造进度情况进行通报。

  (鹰潭市粮食局  闫闽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