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大发:为被“索捐”者的“以德报怨”鼓掌

07.01.2014  14:57

  骨髓移植不到3个月病情出现恶化,上海一名女患者一急之下,在微博上点名道姓地向为她捐过一次淋巴细胞的志愿者“索捐”。虽然“索捐”微博后来删掉了,但事件引发的争议余波未了。3日,遭遇微博“索捐”的鄂籍志愿者柴国平现身,他在受访时表示,若该患者有需要,他愿再帮她一次。(1月6日《楚天金报》)

  李女士骨髓移植病情出现恶化值得同情,应该说来她已是够幸福的人了,因为她既顺利找到了配型提供者,而且已经接受了一次爱心捐献。但病情恶化后,发微博再次索捐就真的不可以,这种绑架爱心的行为既不道德还涉嫌不法侵权。

  按照规定,骨髓捐献的供者与受者应是“双盲”状态,在公开平台上点名道姓地求助,这会伤害到捐献者隐私,又会给捐献者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从法律层面看,志愿者对患者的捐赠行为属于公益行为,是自愿的、无偿的,他们是两个平等的民事主体,志愿者对患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即使志愿者在最后一刻反悔,也不存在违约问题。

  从道德层面看,也不应该苛责志愿者,相反要鼓励愿意入库、愿意捐赠的善举,尊重当事人选择的权力。如果点名索捐就演变成了一种赤裸裸的道德绑架,反而不利于慈善事业的发展。再说,捐献者的身体因素也要考虑,如果不宜捐献,就要保护捐献者的生命健康权。

  就这个新闻事件而言,白血病患者李女士的“索捐”确实不该,未免太“自私”,其负面影响是既伤害到自己也会伤害到爱心捐献者甚至整个社会爱心志愿者。打破了正常捐献规则,有悖于传统道德理念。但我们也该原谅她的过错行为,我们相信她实在生命本能下的一种急切的挣扎,只要有一线希望就会努力争取。只不过她没有通过正常渠道合法争取而已。她说后悔了,表示抱歉,并很快删除了微博,其行为本身并非大恶。

  值得感动的是,被“索赔”的志愿者柴国平接到中华骨髓库湖北分库的通知后没有想别的,只是担心自己体检不能通过。他表示若体检顺利,愿意再帮李女士一把。正所谓是“以德报怨”。这种发自内心的善意,没有一丝的委屈、憎恨与排斥,更不是被“索捐”的屈从,而是一种人性的光辉,回归爱心道德的制高点,让人看到的尽是真善美的大爱与正能量。让我们远离口水纠结,再次从一颗高贵的心灵中学会行善。向更多的“柴国平”们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