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大发:消防救猫能否“杀鸡用鸡刀”?

15.11.2013  12:06

  昨天上午9时左右,扬州市邗江区汊河街道华扬西路附近,一位居民心爱的波斯猫爬到一棵约20米高的树上,下不来了。主人心急如焚,担心爱猫出事,无奈之下只好找消防队帮忙。消防动用登高车营救,扬州这一救猫行动引争议,有人点赞,有人反对称占用公共资源。(11月14日《现代快报》)

  按照消防部门的相关规定,像救猫、救狗、开锁等这类非紧急救助并不在出警范围之内。但不少市民遇到这类问题后,还是习惯性地拨打119,出于人性化的考虑,加上消防部门“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的原则,一般都会及时出警。虽然为市民解决了难题,但也存在弊端:消防部门的职责是抢救生命财产,为非紧急事件占用警力,必然会造成警力的浪费,容易耽误更重要的救援。

  从道义上讲,万物平等,用消防车救小猫是正确的;但从社会的角度讲,消防出警救猫不妥当,它影响社会效率。倘若中途消防辖地有其他重要警情必须出动,这会不会耽误救援时间?答案是肯定的。因此对动物的救助与对人的救助必然会成为二难选择,但基于“择优”原理,当然应该先行救人。

  类似的争议太多,国内如此,国外亦然。据英国《每日邮报》报道,英国萨福克郡的消防队就曾一次出动了25名消防员、5辆消防车、耗资1500英镑(约合1.6万元人民币),居然只是为了拯救一只被困屋顶的小猫。后来,该消防队也广受社会谴责,但支持的声音也很多。

  其实这是个没有输赢的论战,与其长期纠结何不寻求两全之策。那就是在消防或110的警力及服务配置中再细化分离出专项营救动物或琐屑“小事”的科目来,更有效更节约地为民服务。如此一来“杀鸡”不用“牛刀”,而是用“鸡刀”,就既避免了资源浪费,有很好的解决了群众“小事”。群众服务无小事,此法值得一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