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大发:让公交专道驶入多赢快车道

06.08.2015  02:51

  东河区巴彦塔拉大街与林荫路公交专用道启用已“满月”。连日来,记者多次实地探访两条新公交专用道,发现非机动车占道及出租车抢道现象较为严重。据介绍,一个月内多次发生公交车与出租车或非机动车刮蹭的交通事故。未来一段时间内,这两种违法现象仍是两条公交专用道的管辖交管中队治理重点。(8月4日《包头晚报》)

  公交专用道启用已“满月”,但非机动车占道及出租车抢道乱象较为严重。按照常规的套路,重罚是一个措施。但此法治标不治本,须堵疏结合才能保障“正道”畅行。

  如何疏导?对刚建成的公交专道来说,就是要狠抓先期的普法宣传。许多抢道占道者很可能是一种不懂法规的行为,或是看不懂公交专用道的标志造成。或者根本就不明白公交专道的意义所在,他们的“违法”在动机上或许不存在故意或恶意。毕竟刚建成的公交专道是一个陌生的新生物,在公众的认知中还有一个“缓冲期”。

  公交专用车道线由黄色虚线及白色文字组成,表示除公交车外其他车辆及行人不得进入该车道。亦可理解为公交车应在规定时间在专用车道内行驶。如果公交专用道上有时段地面标记,表示在规定时段内该车道为公交专用道,其它时段作为普通车道使用。因此,一些车辆借道只要避开固定时段是可行的。但是借道车俩是“客体”身份,就不能“反客为主”,侵犯到公交车的优先路权。

  机动车违规使用专用车道,将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7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处以200元罚款不计分的处罚。在公交专用时段,公交车优先,一旦在公交专用道里出现刮蹭、挤、抹等事故,社会车要负全责的。有电动车事故家属不理解为什么他们受伤了还要负全责,这是因为不懂交规造成的“盲区”。可见,对民众的普法宣传还任重道远。

  开辟公交专道的好处多多。譬如公交在专用时段内可以提速最少8%最多30%,运营速度提高可以带动提升正点率,还可有效地提升常规公交的吸引力,驱动“小汽车导向”的城市交通发展模式向集约化、绿色化或者说公交化方向发展,落实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的宏观政策。同时,公交出行者能获得更多的路权和出行的优先权,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各出行方式的“路权平等”。这些积极的“意识流”更需要大力宣传普及。当公交专道抢道占道的集体无意识摆正了方向,当坐公交出行的人越来越多,有了效率绿色公益理念的定向,那么“满月”的公交专道才能真正快速“长大”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