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城县交通局被指违规办企业 相关部门称合法
调查动机
中央三令五申党政机关禁止办企业,但是河北省大城县群众举报称,作为负有行政管理职能和行政执法权的县交通局公路管理站开公司办企业,违反了中央规定。此内容是否属实?《法制日报》记者前往大城县调查采访。
大城县,河北省中部一座颇有历史底蕴的县城。与华北地区大多数地方一样,最近几天大城也难逃雾霾的侵扰。
2月24日,老严开着出租车在县城不甚宽阔的马路上跑着,表情恹恹的。他说,不管是天气还是这份营生都让人难受。
“政府说碰到雾霾天气,要减少机动车出行。我看大城做不到这一点,因为以后的出租车会越来越多。”看得出来,开出租车的老严现在很反感出租车,“县里说要增加300辆出租车,以后出租车生意没法做。”
增加300辆出租车,这个消息在大城县客运行业引起不少议论。起早贪黑的客运司机们不理解当地政府的做法,“事先不征求大家的意见,他们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老严等一众司机开始一桩一桩数落县交通局的不是,最后翻出一笔账:交通局公路管理站违反国家规定开公司。
雾霾天气总是让人心里不畅快,客运司机们带着情绪的数落究竟是真还是假?
疑问一:
新政策增加民生成本?
大城县政府官方网站的“县情简介”中说,大城县是“中国绿色保温建材之都”、“全国最大的摩托配件专业市场”。
从这份简介上看,大城县的经济发展似乎可圈可点。不过,老严认为,县里经济发展快,但出租车生意并不好。
老严说,大城县现在有80多辆出租车,但实际上只有五六十辆在运营,“因为挣不了多少钱。就拿我来说,跑一天挣两三百块钱,除去油费、保险费用、份子钱,一天下来落在自己手上的没几个钱”。
老严的说法并非一味抱怨。在大城县街头,很少看到行驶中的出租车。倒是有不少出租车“趴”在县客运站门前,司机们说,非法营运的电动三轮车抢生意抢得厉害,他们在县城里跑挣不了多少钱,都在等跑长途的活儿。
尽管如此,老严还是把开出租当作糊口的营生。让老严产生危机感的,是在2013年11月左右,他听其他出租车司机说,县里要新增300辆出租车。
老严说,前几天,县电视台的新闻说第一批增加191辆,第二批增加109辆。
新增300辆出租车,不仅让老严这样的出租车司机有了危机感,大城县的城乡班车经营者们也有些坐立不安。
大城县城乡客运班车司机老林告诉记者,大城县的公交车线路是从县城延展到乡镇的,因此叫城乡班车,现在有136辆车,“原来还有1路和14路,就是因为客少停运了”。
“如果增加300辆出租车,肯定会挤压公交车的市场,到时候岂不是更多公交车停运。”老林有些担心。
出租车属于公共事业一部分,增加300辆出租车也算得上是民生大事,大城的出租车司机、公交车司机都不明白,这么大的事,为什么不开听证会,为什么不在调研客运市场后再作决定?
2月24日,记者前往大城县交通局、大城县委宣传部采访,被告知将会给一个详尽的情况说明。2月26日,大城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刘玉昌将一份情况说明交给记者。
这份情况说明称:大城县公共交通发展不平衡,目前城市公交、出租车、城乡班车客座率比为0:344:2584。现有城乡班车基本能够满足乡村居民出行需要,而城市公交空白、出租车数量较低成为影响城区居民出行的瓶颈,公共交通出行方式大多为租用电动三轮车,但电动三轮车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近年来,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来信多次提出要求增加城区公交车和出租汽车,取缔电动三轮车。为顺应城市发展需要,提高广大城乡居民出行质量和安全系数,弥补公共交通不足,县政府组织交通局等相关部门,多次赴周边县市调研,在此基础上,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思路成熟后,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通过,统一成立公车公营模式的城内公交公司和出租汽车客运公司,方便群众出行,服务社会大众。
疑问二:
政府部门出资办企业?
大城县新增出租车的消息传得很快,进展也很快。老严说,他们打听到,现在有不少人都给公司交了订金,等着买车。
“按照新政策,司机把买车的钱交给公司,公司统一买车,车属于司机个人,每个月给公司交400元份子钱。”老严说,现在的个体出租车也被要求挂靠公司,但是挂靠对他们来说有点划不来,“因为现在一年才交600元份子钱”。
所谓公司,是大城县远达出租车客运有限公司。老严等人告诉记者,他们听知情人说,这个公司有问题,公司是县交通局公路管理站出钱办的,而国家不允许党政机关办企业。
记者从大城县工商局的企业登记查询资料上看到,远达出租车客运有限公司是在2013年7月注册成立的,注册资金10万元,股东为大城县质达筑路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刘健。
大城县质达筑路工程有限公司是什么性质的公司?大城县工商局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显示,该公司的“股东(发起人)名称或姓名”为大城县公路管理站。
刘健是何许人也?老严说,大城县交通局运输管理站下面还有一个出租管理站,站长叫刘健。
记者查询大城县政府官方网站发现,网站上关于县交通局机构设置简介为,“下辖公路管理站(含公路路政执法大队)、运输管理站、地方道路管理站3个单位”,其中公路管理站的一项职责是:“按规定负责公路路政有关事项的审核审批,依法行使公路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对有关公路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大城县质达筑路工程有限公司、大城县远达出租车客运有限公司究竟是不是县交通局公路管理站开办的公司?
对这一问题,大城县给《法制日报》记者的情况说明写道,两个公司的设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公司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
情况说明称,1999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企业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第六条规定:“事业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可以作为公司股东或投资开办企业法人,但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的规定不得经商办企业的除外。”大城县质达筑路公司经营范围为修建各种等级公路、桥梁、涵洞工程,出资人为具有事业法人资格的大城县交通局公路管理站,经费自理。从事经营项目完全为公益事业,符合设立公司条件;大城县远达出租车客运公司为质达筑路公司出资设立的合资子公司,设立目的为弥补大城县公共交通短板,服务大众。
另外,大城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刘玉昌告诉记者,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中说明: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一律不准经商、办企业,是指各级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不准用公款、贷款及各种形式的集资经商、办企业,为本单位和个人谋取私利。而两个公司的成立均为社会公益事业,财务管理参照收支两条线管理方式,公司收入全部上缴县财政,由县财政依据公司实际需要核拨经费,公司利润全部用于社会公益事业,不存在为本单位和个人谋取私利。
刘玉昌说,大城县政府考虑出租车公司组建工作业务性较强,而交通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熟悉业务,因此公司先期筹建阶段由交通局负责,出租车管理站站长暂时兼任出租车公司法定代表人,筹建完成后交由县国资办经营,交通局只负责行业监管,政企分开。
就大城县交通局公路管理站办公司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王敬波,她认为,尽管公路管理站属于事业单位,但作为负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其介入市场的行为不妥当,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出租车司机、公交司机为化名)(记者余飞)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