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大学否认院长胡娟因文凭造假剽窃论文被免

06.12.2013  11:24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晓鸽) 近日,有媒体报道,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执行院长胡娟涉嫌文凭造假和论文剽窃,已经被罢免教育学院执行院长的职务。针对此事,昨天,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中心回应称,已注意到媒体涉及胡娟的相关报道,目前,胡娟在正常上班,并强调希望媒体以该校正式发布的消息为准。

  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荣生被查一事曝光后,关于该校教育学院执行院长胡娟“协助调查”、“被免职”等消息就传得沸沸扬扬。昨天上午,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中心统一发布消息称:“我们已注意到媒体涉及我校胡娟的相关报道。目前,胡娟在正常上班。希望媒体以我校正式发布的消息为准。

  11月28日,蔡荣生被查一事证实当日,就有媒体援引人民大学副教授米辰峰的消息,称胡娟涉嫌文凭造假和论文剽窃,已经被罢免教育学院执行院长的职务。不过之前,人大相关负责人一直表示“还不能确认”。

  据媒体报道,2009年6月,胡娟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理学博士学位,一年以后便被学校评聘为教授,并于2013年成为博士生导师。但是按照人民大学2009年的教授评定文件:应聘教授需任职副教授5年。应聘副教授则是“获得博士学位后,任讲师3年;获得硕士学位后,任讲师6年”。在教学方面的要求中,学校需要核对应聘教师近五年授课的情况。其中,教授的年均周学时为3学时,副教授为4学时。不少媒体报道中以此为据称胡娟为“火箭升迁”院长。

  资料显示,2011年4月6日,中国人民大学正式发文组建教育学院,胡娟任执行院长,全面负责学院学科建设、教学、科研、行政等工作。在中国人民大学当时20多个学院中,胡娟是唯一一名1970年以后出生的院长,39岁的她成为当时学校里最年轻的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