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4年将引领3万名大学生创业 开网店享小额担保贷款

18.09.2014  02:14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9月17日南昌讯(记者 陶望平 实习生 赵晓光)17日,记者获悉,日前,江西省人社厅联合发改委、教育厅、科技厅等共11家单位出台《江西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从2014年至2017年,我省将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从普及创业教育、加强创业培训、提供工商登记和银行开户便利、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和经营场所支持、加强创业公共服务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力争引领3万名大学生实现创业。

   创业教育纳入大学学分管理

  我省要求各高校积极开发、开设创新创业类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广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将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丰富创业教育形式,开展灵活多样的创业实践活动。

  与此同时,以有创业愿望的大学生为重点,开发适合大学生创业的培训课程,编制专项培训计划,优先安排培训资源,确保符合条件的每一个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大学生都有机会获得创业培训。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校、教育培训机构、创业服务企业、行业协会、群团组织开发适合大学生创业的培训项目。抓好培训质量监督,对符合条件的参训大学生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我省将拓宽企业出资方式,实行注册资金认缴制。简化登记手续,逐步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对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自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免征营业税

  我省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月销售额或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其所得减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与此同时,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年每户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新增招用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每人每年5200元为定额,按有关规定享受依次扣减税收优惠政策。

   开网店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

  资金不足是创业大学生普遍遇到的难题。我省要求小额担保贷款机构要优先满足大学生创业的资金需要,做到应贷尽贷。大学生个人创业最高贷款限额10万元;合伙或组织起来创业的,最高贷款限额50万元;大学生创办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或再就业基地、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小企业孵化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和就业促进基地等,最高贷款限额400万元。

  当下,开网店创业逐渐成为高校毕业生的一种流行方式,因为这种创业成本低、见效快,又易于高校毕业生上手操作。新政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毕业2年内的大学生在江西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有固定营业场所,领取营业执照,能够提供税收财务证明,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2000元。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我省鼓励各部门整合资源,依托现有设施改建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为大学生提供创业经营场所。高校毕业生创业实体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可按规定享受物管费、卫生费、水电费、房租费减免。

  与此同时,对已经进行就业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各级人社部门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待遇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的缴费基数按照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养老保险补贴12%,医疗保险补贴3%,失业保险补贴1%,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