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补贴提至5000元 扶持期最长可达8年

23.07.2015  12:07

  7月23日,江西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新闻办、省人社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了权威解读。

  “一是突出了问题导向,从创业创新的难点问题入手,提出了管用有效的工作举措;二是突出了政策集成,针对江西省之前制定出台的政策文件和外省市的有效举措,进行集中梳理和总结提炼。”发布会现场,省政府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陈石俊介绍,《实施意见》中的每一条政策措施都明确了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确保了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一次性创业补贴提高至5000元

   支持大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

  针对大学生创业难的问题,《实施意见》中,为鼓励大学生创业,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其对象范围也扩展至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800元提高到1000元。

  对于在校及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记者了解到,过去毕业两年内的大学生,才能领到一次性创业补贴。此次不但将对象条件放宽,补贴标准也由过去2000元提高至5000元。对于已经进行就业创业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待遇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此外,相关单位部门还将建立健全弹性学制管理办法,支持大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