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栋:对“大学生生育报销”没必要大惊小怪

03.07.2014  10:48

  “在校女大学生生育,最高可报销2000元”。近日,一则南昌市大学生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消息引起一番激辩,支持者有,担忧者亦有。这是人性化的保障,还是变相鼓励在校生育?校园婚姻能否得到社会认可?在校生育能否兼顾学业?(7月2日新华网)

  “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一路走来,十几年的学海无涯。有的人还在追求更高学府的深造,攻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生。好像没有尽头一样要一直学下去,随着年龄的增大终身大事一拖再拖,家人急白了双鬓,看看儿时好友,孩子都能“打酱油”了,那个时候的我们会不会暗自伤神,油然而生诸多向往?

  大学生毕竟普遍年龄偏小,心智还未完全成熟,社会阅历各方面还有待提高,如果学业和家庭不能兼顾,就该好好考虑生育问题了,如果自信自己可以统筹兼顾,自身条件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提早生育也未尝不可。总之对于“大学生在校生育”没必要大惊小怪,可根据自身情况,理性对待。

  由于我国传统观念的影响根深蒂固,一些家庭根本接受不了大学生在校生育,连同意在校结婚都很难说,现在提出的“大学生生育报销”,引起各方的舆论也在所难免在情理之中。把此事推向风口浪尖的同时我们可曾想过,“大学生”属于没有任何收入来源的“弱势群体”,此项政策大大解决了在校女学生的“经济困难”。试想,如果在生育过程中,仅依靠自己微薄的收入,怕是难以为继生育的必要开支。给自己往后的生产生活也带来巨大的潜在危害,身体,思想,得不到有效“释放”,只能加剧一位势单力薄的“母亲”本有的艰难。此时就显示出“大学生生育报销”为其提供的帮助,及时又富有人性化,且温暖人心。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努力完成学业的同时,对婚姻大事不能统筹兼顾着实令人遗憾,如果能正确处理学业与家庭的关系,使其达到双丰收,也不失为一段段“佳话”。

  对于上述事件,我们应该做的就是理性看待这件“惠民”政策,适当的摈弃传统观念。在国家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范围内结婚生子,这也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但不等于就能认为这项政策是“政府鼓励大学生在校生育”,应以自己理性的眼光看待这件事并用适当方法给予正确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