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工业用电基本价格降低

19.04.2016  08:37

  4月18日,从省发改委获悉,为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经省政府同意,我省适当降低大工业用电基本电价。

  我省销售电价中大工业用电类别(除中小化肥生产用电外)基本电价,按变压器容量计收的降低至26元/千伏安·月,按最大需量计收的降低至39元/千瓦·月。价格调整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有关专家表示,要通过运用市场规则和手段,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在发电侧和用电侧引入竞争机制,引导企业主动参与和推进降低用电成本,从而形成保持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长效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