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制报】【江西新闻网】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举行

16.11.2016  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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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朱叶摄影报道:11月11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听证会上,16位听证陈述人围绕听证内容一一亮明了观点,阐述了理由和依据。

   记者从听证会现场了解到,对于草案中有关小锅炉整治的规定,听证陈述人普遍表示赞成,但在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行业禁止开设区域、禁止露天烧烤区域以及政府是否可以作出停止或者限制供水、供电、供气决定等方面存在不同看法。

城区全面禁止烧烤引争议

   ◎小锅炉整治

   ☆听证陈述人一致赞成

   草案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设区市城市建成区内,禁止新建额定蒸发量每小时二十吨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以及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额定蒸发量每小时十吨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以及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

   对此,所有的听证陈述人都持赞成态度。其中,听证陈述人、江铃汽车股份有关系公司有关负责人李军表示,节能环保锅炉污染更小、运行成本更低。“譬如,我们公司在使用天然气为燃料的环保锅炉后,烟尘的年排放量从以前的44吨降到了23.3吨,二氧化硫排放量从120吨降到了7.5吨。此外,配套除尘设施费用、维修费用也大大降低。

   ◎干洗和汽修需净化废气

   ☆赞成:有机废气是形成雾霾的元凶

   ☆反对:禁止性规定缺上位法授权

   ☆建议:达到环保标准后方可开业

   草案第五十五条规定:“饮食服务、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行业,应当设置油烟净化装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净化、处理措施,防止影响周边环境。

   “干洗和机动车维修行业排出的有机废气,是形成雾霾的元凶。”为此,李军表示,她非常赞成草案中的相关规定。

   专家学者代表、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副校长朱爱莹提出,禁止性规定不可行,因为缺乏上位法的依据和授权。此外,现实生活中此类情况大量存在,事实上也确属居民生活所需。

   “立法是为了便民,而不是让市民原有的生活变得举步维艰。”南昌市民罗娟表示,“对于这一类自发形成的商业行为,我们应该尊重市场经济的规律,进行有效引导,而不是一刀切地叫停。

   为此,罗娟提出,对于城区内污染较重、无法进行技术革新的干洗店、机动车维修点,可以采取取缔或者迁移。对于未来新增的,可要求他们在达到相应的环保标准之后才可以开店营业。

   ◎全面禁止露天烧烤

   ☆赞成:露天烧烤损害公众健康

   ☆反对:市民需求,全面禁止不合情

   ☆建议:划区域,使用无烟烧烤炉具

   草案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禁止在城市建成区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环保部门代表、省环保厅总工程师曹永琳认为,之所以选择城市建成区作为禁止区域,是因为这类区域内人口相对集中,人口密度大,为了防止露天烧烤产生的大气污染损害公众健康,在这类区域禁止是有必要的。

   对此,南昌市东湖区大唐烧烤经营者侯卫杰表示了自己的担忧:“每家烧烤店至少有10名员工。如果取缔了露天烧烤,这些从业人员未来的生计怎么办?是否可以考虑分时段、划区域允许露天烧烤呢?”他提出,可以改进烧烤方式,让经营者规范统一使用无烟烧烤炉,这个设备不会造成烟雾,可以净化油烟。

   “露天烧烤排放的油烟、异味、噪音确实对大气、交通、人们的生活质量造成了诸多影响”,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悦建议,进一步缩小限定范围,禁止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及公园等露天烧烤食品;其次,允许露天烧烤的区域,应当使用无烟烧烤炉具。

   南昌市万达星城社区居民陈蓉表示,考虑到烧烤符合大众口味,尤其深受年轻人的喜爱,全面禁止似乎并不合情,建议限定区域范围,远离居民区。◎排污单位“三停

   ☆赞成:政府有权切断水、电、气

   ☆反对:地方性法规无权设定行政强制执行

   ☆建议: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草案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排污单位拒不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责令停业、关闭、停产整治决定,继续违法生产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作出停止或者限制向排污单位供水、供电、供气的决定。

   对此,省政协委员、江西中矗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良欢认为,排污单位拒不执行依法作出的停业、整顿决定,继续违法生产,其性质属于藐视法律的恶意抗法行为,政府有权切断其水、电、气,以强制其停产。

   就排污单位拒不执行依法作出的决定继续违法,停止供水、供电、供气的规定,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副校长朱爱莹认为不符合相关法律原则。“因为排污单位与供水、供电、供气部门之间属于合同关系,非因法定或约定事由,中断合同履行,有关部门可能构成违约。

   江西省财经大学副教授徐丽媛则提出,我国《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并没有设定此类行政强制执行,而地方性法规无权设定行政强制执行,但行政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此,她建议作出修改,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工商、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和单位要配合人民法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