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堵门凶巴巴 家长开学心慌慌 

08.09.2015  11:54

事发现场的监控视频截图。

地处南昌市西湖区团结路10号的玛利亚幼儿园,是一家办了10多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也是省级示范幼儿园,受到了绿源、和谐花园等周边小区居民的青睐。然而,这家幼儿园在场地租期还剩3年多的情况下,近期却遇到物业业主江西木材厂派人堵门、“劝退”学生家长的风波。

报警、找教育部门反映都无济于事。”9月7日,玛利亚幼儿园园长童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已经有40多名报了名的学生家长,因担心孩子安全受威胁而转学。

租期未到却被要求搬走

7日10时,玛利亚幼儿园门口挂着秋季招生的海报,一切看似平静和谐。不过,在9月1日、2日,却有一群人在此向每位报名的家长发放一纸“敬告”:“办学场所将另作他用,敬请各位家长提前做好准备,另找孩子秋季入学学校。”记者发现,“敬告”落款是“江西木材厂”,却没盖公章。

记者了解到,2005年4月30日,玛利亚幼儿园与江西木材厂签订了一份为期10年的合作办学协议书。2009年,因幼儿园遭受内涝,修缮教学设备需要追加投资,江西木材厂不再与玛利亚合作办学,而是与其签订租赁协议,将场地租赁给玛利亚幼儿园办学,江西木材厂收取租金。租赁协议上注明:“租赁期10年,自2009年1月15日至2019年1月14日。

记者从江西木材厂给玛利亚幼儿园开具的收费收据上看到,租金均是遵照2009年签订的租赁协议来执行的。童女士说:“合同还未到期,且自己每月按时交纳租金,并没有违约,现在对方却无理要求我们搬出办学场所,并拒绝对此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且采取过激行为逼迫我们解除合同。

派出所出警“冷处理

童女士告诉记者,江西木材厂请的几个人9月1日、2日发“敬告”单之后,还扬言9月6日要来锁门。

9月3日,我们将此事反映给了朝阳洲派出所所长陈建华,他表示对方不会有过激行为,并称可以从中调解。”童女士表示,6日一大早,来了六七名男子,把大门锁了,并将侧门堵住。幼儿园报警,朝阳洲派出所的社区民警赶到现场,只说了句“不要打架,还有其他事情要处理”,便离开了。

7时40分,有家长陆续将孩子送到幼儿园,堵门的几名年轻男子不让孩子入园。幼儿园再次报警,时隔一个小时后,民警才赶到现场。此时,堵门男子已被家长们劝走,走时他们声称,如幼儿园未搬走,10天后还会再来。玛利亚幼儿园负责人向记者提供了事发时的视频证据。

针对此事,记者来到朝阳洲派出所了解情况。所长陈建华拒绝了记者采访,并称:“有事找教导员。”而值班民警表示,教导员不在所里,记者电话联系他,但无人接听。

童女士告知记者,当时出警的民警是绿源小区的社区民警汤志华。记者电话采访了汤志华,他称自己在休息,没在所里办公,对堵幼儿园一事不清楚。对于记者提出的“是否因玛利亚幼儿园被堵门出警”的问题,他回答“出没出警关你什么事”,随后就挂断了电话。

律师:租赁协议合法有效

江西木材厂主管单位曾是南昌市林业局,改制后南昌市林业局在其中仍有20%股份。

南昌市林业局农垦处负责人汪静表示,企业改成股份制后,其市场行为的具体情况不是很清楚。她已协调南昌市林业局派驻江西木材厂的负责人邓名俊以及江西木材厂负责人罗贤权接受采访。

记者致电邓名俊,他称“什么都不知道”。而罗贤权和熟悉江西木材厂改制等情况的南昌市林业局局长付新灿电话也无人接听。

南昌市林业局相关人士之后致电记者称:“江西木材厂不认同2009年1月份签订的合同。”随后,记者拿到了一份江西木材厂的书面答复,上面称2009年签订的租赁协议“不符合常规”,认为“既然有了合作办学协议,就无须再签租赁协议。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健认为,双方2009年签订的租赁协议是合法有效的。他解释说:“2005年签订的是合作法律关系,在履行过程中,重新缔结了法律关系——租赁关系。在履行过程中以后者为准,双方应遵守相关条款约定。

2009年签订的租赁协议如要求提前终止租赁,江西木材厂应按照协议规定年限的租赁费总额的5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幼儿园造成的一切损失。”童女士表示,自己想法很简单,就是将这个学期办完,妥善安置160多名儿童。但江西木材厂对此的答复是:“如果不要违约赔偿,就可以让幼儿园办完这个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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