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爱风范”张明华事迹引起热烈反响

11.10.2013  10:51

        江西法院网讯  9月,人民法院报和新法制报分别报道了上饶中院审监庭庭长、女法官张明华的事迹(9月2日人民法院报采风栏目整版刊登,标题为《法官张明华的眼泪》;9月9日新法制报法治人物栏目整版刊登,标题为《微笑法官张明华:用行动默默践行司法为民》)。看到这些报道后,省内外一些法院干警纷纷表达钦佩之情,表示要学习张明华的崇高精神,传承大爱义举,坚定信念、牢记宗旨,无私奉献、创先争优。

        这些报道着重表现了“她很柔弱,却从不轻言放弃。她很和善,但却从不因善纵恶。她很感性,却从不丧失理性”的大爱风范和司法为民的情怀。

        上饶中院审管办主任程晓斌认为,在当前很多法官都在感慨“法官难当,案件难办”的时候,张明华在困难中乐观,在误解中宽容,在挫折中奋进的精神难能可贵。她在坎坷中对生活的热爱,对工作的热爱,对家人对当事人的真情实感,无不蕴含着一名法官对天下对苍生的悲悯和宽容,也无不蕴含着一名人民法官的人间大爱。

        广丰县法院周小兵说,社会公平正义本是大仁大爱之举。唯有仁爱之心,才能做仁爱之事,张明华的眼泪,让人们见证了法官之平凡与审判之伟大在仁爱之上的统一。

        玉山县法院女法官高凤梅深有感慨地说,同为女性,同为法官,张明华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不平凡的业绩,需要她比别人付出更多的时间和努力,但她无怨无悔并乐在其中。我想作为一名初入法官队伍的年轻人,我所需要的便是这样一份“乐在其中”,以张法官的工作精神为榜样,以工作为乐,以学习为乐,以家庭为乐,以助人为乐。

        上饶中院要求全市法院干警向张明华同志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