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建县大病保险 为参合农民上“双保险”

09.12.2014  01:58

    12月3日,尽管寒风阵阵,但江西新建县2014年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现场会上却暖意正浓。当天,该县西山镇港田村农民戴麦根与12名参合农民,高高兴兴地领到了今年第一批参合农民大病保险补偿金。新建县也是南昌市最先兑现赔付大病保险资金的县区。

    今年正月初八,戴麦根的妻子滕长莲头疼突发,到县人民医院首诊后转至南昌市昌大一附院,被确诊为“脑海绵体窦静脉瘤破裂”。由于病情严重,滕长莲先后去了解放军94医院和上海华山医院手术治疗,共花去医疗费用36.97万元。尽管新农合报销了最高年度补偿8万元,但个人承担的28万多元对戴麦根来说依然是个沉重的负担。“没想到新农合报账后还能享受补偿,这个政策对我家来说真是雪中送炭!”在获得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资金16.72万元后,戴麦根的负担瞬间减轻不少。

    据了解,该县自2006年实施新农合制度以来,参合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得到有效缓解。但是,许多患重特大疾病的农民到省市大医院、省外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仍然不少,导致部分农村家庭背上沉重的经济包袱。2014年1月1日,新建县正式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新农合大病保险是指参合农民患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按照新农合政策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可报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再由大病保险给予分段按比例报销的一种商业保险。其中0元至5万元部分,补偿50%;5万元至10万元部分,补偿60%;10万元以上部分,补偿70%;年封顶线高达25万元。这意味着,该县参合农民有了“双保险”。

    经统计,截至10月31日,该县新农合大病保险累计补偿人数1284人,补偿资金697.6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