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投8亿元建44座“大粮仓”

09.11.2015  14:09

  省财政厅日前下达2015年第二批粮食仓储设施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9000万元,此前7月份已下达2015年第一批粮食仓储设施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7200万元。加上地方投资、企业自有投资等,我省将投入8.1亿元,建设44座“大粮仓”,筑牢“粮安工程”。

  该项资金将用于建设于都县仙下粮食储备库、井冈山市龙市中心粮库等44座“大粮仓”及配套附属设施等,总仓容91万吨,所有项目在2015年秋粮收购中建成投入使用。粮食仓储设施项目必须按照国家颁布实施的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工艺上必须包括粮情测控、环流熏蒸、机械通风等普遍推广应用的工艺技术,主要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据国家有关部门测算,我国粮食产后储藏、运输、加工等环节损失浪费总量每年达350亿公斤以上,远超餐饮环节浪费。由于农户储粮缺少技术指导、设施简陋、粮食装卸运输抛洒遗漏、过度或粗放式加工,我省粮食损失惊人。经专家测算,江西省每年因此损失粮食达1.47亿公斤。我省今年新建44座“大粮仓”,将改善仓储条件,提升粮食收储能力,减少仓储环节的粮食浪费,筑牢“粮安工程”。

  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将适时组织稽察行动,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采取相应奖惩措施,对前期工作滞后、资金不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建设进度慢等问题较多的,区别不同情况采取通报批评、约谈、现场督办等措施,限期整改。对于进度严重滞后的,我省有关部门将及时调整投资计划,视情况进一步采取扣减、收回、暂停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措施予以警示和惩戒,同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