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首次将立法听证会“搬”进社区

19.05.2015  10:03

  “零距离”交换建议 立法决策“接地气

  “根据犬只大小、危害程度等实际情况,收取的管理费应有所不同。”“‘每户限养一只’的规定我赞成,但要防止有人‘钻空子’。”……近日,市人大首次将立法听证会会场“”进东湖区贤士一路社区,10位社区居民作为听证陈述人,当场表达了对城市养犬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据不完全统计,全市限养区内约有三万只犬。不断增加的犬只,给社会资源和公共设施的使用带来了负担,也一定程度影响了居民的生活。目前,《南昌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正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过程中,这次就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举行“立法听证进社区”活动,就是为了给立法决策提供依据,让立法工作更接“地气”。

  在社区会议室里,一改以往听证会的“正襟危坐”,立法听证人和听证陈述人都围绕每户限养犬只数、养犬管理收费标准、禁止进入区域、法律责任等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积极发言,“零距离”地交换意见。

  针对“个人在重点管理区饲养犬只的,每户限养一只”、“重点管理区内养犬人在办理养犬登记或者登记续期时,应当向公安机关缴纳养犬管理费”等规定,居民基本都赞同,但也有居民希望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有的居民认为:“文明养狗与养狗人的素质密切相关。有的人养的狗虽然多,但是能管理好,不会产生危害,应当允许多养;不能做到文明养狗的,应该一条也不能养。” 还有居民表示:“养犬的数量可以通过经济杠杆来调节,多养的,多收管理费。

  “八一公园、人民公园是老人和孩子活动比较多的场所,菜场应当保持卫生整洁,禁入区域还应增加公园、菜场。”“要人性化处理流浪狗,给犬只一个好的归宿。”……会上,居民们还踊跃地就进一步完善《条例(草案)》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对大家的发言,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工作人员都逐一记录了下来。

  “以前我们都觉得立法跟自己没有太大关系,但通过参加这次活动,我感觉立法事关每一位老百姓,只有我们都去参与和关注,出台的法规才能更得民心、合民意。”居民于丽红充分肯定了这次“立法听证进社区”活动,并希望今后这类活动能够多宣传、多开展。

  “这次‘走下来’将立法听证会开进社区,是对立法民主化、科学化的又一次探索。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将在法规草案的修改过程中加以认真研究,并合理采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工处处长熊成表示,养犬条例直接关系到市民的切身利益,选择这件与大家密切相关的法规进行听证,是想让居民更多地了解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目的和具体规范等,让群众充分发表意见,集中民智,听取民意,让立出的法贴近群众、真正管用,为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提供法制保障。

  胡祎华 记者 葛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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