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利益高于天——从新钢棚改看如何践行群众路线

07.07.2014  09:49

房屋征迁工作号称天下第一难的工作。在有的房屋征迁过程中,一些地方没有真正做到为了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没有真正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征迁工作往往走上群众的对立面,引发矛盾比较多,群众上访甚至越级上访时有发生。

新钢公司棚户区改造在极短时间内完成调查摸底工作,仅用20天全面完成410套住宅、671户居民的拆迁工作,比规定时间提前一个多月,32栋多层房屋力争在今年10月底前封顶,高层房屋明年春节前封顶,至今未发生一起上访事件,不仅创造了征迁工作的“江西样板”,也创造了践行群众路线的“征拆范本”。

心系群众,群众利益至上

顺应群众期待进行棚户区改造,本身就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表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深入新钢公司调研,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在了解新钢公司棚户区内群众诉求后,于2013年11月启动了铁山B区棚改工作。

棚户区改造工作坚持不以盈利为目的,不走市场化道路,在房屋征收、回迁等方面,拿出最优惠的补偿政策,最大限度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由于政府补贴,多层房屋的购房回迁价为1600-1800元/㎡、小高层的购房回迁价为1900-2100元/㎡,仅为目前市场价的一半。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规定“同类地段住宅安置面积原则上实行拆一还一,拆迁安置面积不得低于36㎡,超出36㎡的部分实行阶梯式价格,36㎡至50㎡部分按成本价结算,超过50㎡部分按市场价结算”。省政府规定最多给14㎡的成本价,而本次改造不仅让无产权户全部享受成本价,产权户也不受10㎡的限制,超出部分均享受成本价,更大程度地让利于民。此外,还制定了整栋搬迁奖励的鼓励机制,实实在在让群众得实惠。

尊重群众,群众意愿至上

“民不患寡而患不均”。在涉及自身利益上,群众最大的意愿就是公开公平公正,最担心的就是不公平合理的暗箱操作。全国各地出现的诸多征拆上访事件,大多是因为少数个别人员享受了“特殊待遇”,或在事件处理中没有及时与群众沟通,群众缺乏知情权造成的。

新钢棚户区拆迁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选择权,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棚改过程中通过制作公示牌、设立宣传栏、张贴通知等形式,及时向群众公布拆迁改造相关政策规定,让群众最大程度地了解政策。适时公开拆迁信息,对房屋面积、评估价格、装修补偿金额等信息及时公示。群众事情群众自己能做主。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业主理事会参与棚户区改造,公开监督并投票选定产生了评估机构、地勘队伍、土方队伍、施工队伍。

为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搭建了内部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三大监督平台。在涉及监理、施工等队伍选定方面,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进行,市纪委、市检察院以及业主理事会对摇号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杜绝打招呼、写条子现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业主理事会担任特邀监督员,对棚户区改造建设执行情况、拆迁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指挥部成立了投诉举报中心,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了电话号码,并通过网络媒体、报刊杂志等形式,主动接受媒体监督。

贴近群众,群众需求至上

群众的需求是做好棚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新钢棚户区拆迁工作始终坚持贴近群众,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需,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拆迁工作开始前,指挥部各工作组成员多次上门走访,摸清1000余户被拆迁群众的基本情况。广泛听取群众对补偿标准、安置办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对群众提出的难解问题、意见建议做到快速反应、量体裁衣,形成了上下良性互通的“绿色通道”。吸取新钢苗圃改造经验教训,制定了让利于民、注重公平、便于操作的拆迁政策,为拆迁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为当面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指挥部领导多次深入现场与被拆迁群众展开对话、座谈,帮拆迁户算好经济账,为拆迁户讲解政策、解决疑惑、消除误解。指挥部与新钢二级单位负责人、被拆迁群众代表、拆迁志愿者进行了8次面对面的政策宣讲会、答疑解惑会。组织了多名志愿者和新钢公司运输部、街道办等二级单位工会为15户孤寡老人搬家,切实为被拆迁群众排忧解难,解决实际问题。

践行群众路线不是笼统说教,心里装着群众,重心下移、沉下身子做艰苦细致的群众工作,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解决群众的所需所盼,就一定会得到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各种矛盾纠纷就一定能够在基层得到妥善化解。新钢棚户区改造拆迁无一例上访就是很好的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