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官坟”埋葬的是“廉政节操”
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竟然划拨公款为自己建造风水陵墓。陈弘平山地建造阴宅风水工程及农庄。陈弘平将请示批转给时任揭阳市国土局局长陈岳平和公路局局长郑松标,要求他们尽快办理拨款。两个单位先后拨款350万元到账户。(4月27日《京华时报》)
若说“活着有房,死了有墓”是必需品,住天价房、葬豪华墓就是地地道道的奢侈品。这其中若是再加上点贪官、公款、权力的“作料”,肯定能炖出一锅“怨气腾腾”的舆论汤。实际上,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斥巨资修建的“天价官坟”埋葬的是领导干部的廉政节操。
修建一座坟墓花费350万,这可当真是高端大气上档次。这种别样的“死得其所”,普通百姓担负不起,挣死工资的领导干部同样承担不起。那么问题就来了,建墓的钱由谁来负担?即便是某个大老板慷慨解囊,也不会是有来无往。若没有丰厚的回报,谁愿意以身饲腐、割肉喂贪?因此,陈弘平的“天价官坟”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支点”。它撬起的必定是数十倍甚至数百倍的国有资产和公共利益。而这些民脂民膏最终的流向,无疑是私人的腰包。
此外,作为一个共产党员、一个市委书记,陈弘平要如此豪华的天价坟墓做什么?难道仅仅是为了方便后世子孙祭扫?醉翁之意不在酒,封建迷信才是真正的“始作俑者”。依笔者看,该书记“吸食”了过量的精神“鸦片”,导致其思想“中毒”,妄图以“上风上水”的坟墓确保其官运亨通,岂不知“偷鸡不成蚀把米”,被组织、群众和社会舆论捉个正着。
因此,“天价官坟”的背后,是权力的魅影和官员的迷信思想。而若想将如此这般的“污泥浊水”彻底涤荡干净,就少不了监管的强势介入。一方面,监管不能总是“后知后觉”,而应该如影随形,贯穿于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充斥于干部的整个任期,以确保对苗头性问题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另一方面,监管不能“亲娘打孩子”,对于敢于违规越矩、顶风作案的官员,绝不能手下留情,而应该把惩戒的板子打狠、打疼。唯有如此,干部的“廉政节操”才不至于被贪婪和欲望埋进天价的官坟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