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网"启动近百日 省级追逃追赃工作全线加速

25.06.2015  10:11

  6月8日,外逃7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孙新自柬埔寨被押解回国。这是“天网”行动启动以来,北京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果断出击,将外逃人员缉拿归案的首个成功案例,也是“红通”百人名单上被追回的第3人。

  据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个省区市传来捷报,其中,辽宁16人、上海29人、江苏30人、山东18人。

   省级追逃追赃协调机制全面铺开

  在地方追回的外逃人员中,既有自老挝、柬埔寨等东南亚国家缉捕归案的,也有自美国、欧洲等地被引渡、劝返回国的,还有经由亲属友人传达我国对外逃人员政策后选择主动投案的。

  中央追逃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追逃追赃工作目前的态势可用一个“”字来形容——上下畅通、部门联通、内外贯通。其中,省级追逃追赃协调机制的建立成为“纵横联合”战略战术的重要一环。

  自今年3月“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业务培训班”举办以来,全国多数省区市召开党委常委会议,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或纪委常委会议,专门研究部署追逃追赃工作,并均已建立省级追逃追赃协调机制。在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领导下,纪委、组织人事、法院、检察、公安等相关部门发挥各自优势,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辽宁省公安厅成立了境外缉捕行动队,队员抽调自全省公安机关,不仅具有丰富实战经验,还精通法律、熟悉侦查、掌握外语、了解外事。作为全国首支专司境外追逃追赃工作的专业队伍,他们将紧紧围绕“天网”和“猎狐”行动,强化内外协作配合,健全完善与境外执法机构、口岸、民航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和警务合作机制,积极拓宽境外信息渠道,形成全领域、全覆盖、全链条的衔接机制。河北省设立了追逃追赃工作专项经费,专款专用。为加强信息沟通,浙江省进一步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日常协调机制和联络员机制,青海省建立了定期通报制度。江苏、广东、广西等地对边控、批捕、金融信息查询、涉案资产查扣冻结和办案人员出入境审判等开放“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办理,建立起追逃追赃的快速反应机制。

   心中有底数,“”得有底气

  追逃追赃,要“”得有底气,先得心中有底数。在对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情况大起底的基础上,各省区市纷纷建立动态更新、及时高效的外逃信息统计报告制度。对于新增外逃案件,各省均明确“一案一报”,发生一起报告一起,要求12小时内逐级上报至省追逃办、24小时内上报中央追逃办。

  北京市实行季度零报告制度。要求各单位于每个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向市追逃办报告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情况是否发生变化;发生变化的,及时报送有关信息。及时更新、补充外逃案件进展情况,对于外逃案件出现重大变化的,各单位要及时报告市追逃办。

  在追逃的同时,各地将“关口”前移,健全防逃机制。例如边境省份云南,建立了“三库三防”联动机制。“三库”,指组织部门建立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信息库,强化对“裸官”的掌握和监管;检察机关建立全省在逃人员信息库,采取网上快速追逃措施;公安机关建立特定岗位人员备案信息库,严把特定人员申办出入境证件审核关。“三防”,即特定岗位人员出国(境)实行多方会审的“联防”;因私出国(境)证照集中统管实行人证分离的“物防”;设立边境协查站加强“边防”。又如,甘肃省加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将管理范围扩大至乡科级,要求县(市、区)党委管理的乡科级党政领导因私出国(境)证件由县(市、区)委组织部集中保管。

  追逃追赃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

  各省均强调,发生外逃案件后不按要求报告、违规办理出入境证照、压案不查、国内调查工作不力等问题,必须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追究同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聚焦个案,因案施策

  今年4月23日,即“红通”百人名单公布后的第二天,上海市追逃办迅速协调相关部门,利用信息技术分析、排查、比对后确定,一名持外国护照男子正是百名逃犯之一戴学民。在上海、江苏、安徽等省市追逃办和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下,戴学民于4月25日被捕,成为“红通”“触网第一人”。

  就追逃追赃工作而言,各省区市处于同一“起跑线”。谁方向清、路径明,谁就能举措有力、准确出击。

  此前,100名“红通”人员已全部分解至23个省区市挂牌督办,一些省区市还选择了部分职务级别高、涉案数额大、社会影响恶劣、工作基础较好的案件重点攻破。各省以这批个案为突破口,全面梳理、核实、补充外逃人员案件情况、法律文书、社会关系、境外线索等,为境外缉捕、遣返等打好基础。对去向明确的,细化任务、责任到人,逐案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集中力量“歼灭”。对外逃去向不明的,要求尽快查明外逃方向,补充完善立案、边控、红色通报等基础措施。

  河南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对42名外逃人员成立了42个专案组,一人一档,专卷管理。对已知去向的,由省追逃办直接抓捕,省公安厅和省检察院具体负责。因人因案具体施策,分别确定了遣返、劝返、缉捕等工作方向。对去向不明的案件,根据区域管辖由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追逃办“领走”并立下“军令状”。至今,该省已成功追回26人,其中职务犯罪嫌疑人15人。

  河北省对挂牌督办的案件建立了周报告制度,要求各主办单位每周四上午逐案报告工作进展,督促查办的同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以查办案件促进机制的运转和巩固。云南省检察机关制定了个性化的劝返策略。通过走访嫌疑人家属、亲友等,讲政策、给出路、促自首。

  “案件查办中的重要情况和需要中央层面协调的事项,务必及时报告、处置。”中央追逃办有关负责人说,下一步,中央追逃办将督促各地区坚持成果导向,以挂牌督办案件为抓手,以“追人”为核心,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海外没有“安全岛”,主动投案最明智

  相较于其他外逃人员,4月下旬公布的“红通”百人名单尤其受到社会关注。其中不少上榜人员涉案金额巨大,有的外逃已近20年,具体下落尚待明确,追逃难度更大。

  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愿意成为腐败的“避风港”“安全岛”。专家表示,“红通”的发布一方面起到寻找和控制的作用,同时宣告着“红通”百人已经成为全世界的“敌人”,不仅极大震慑当事人,也向仍心存幻想的腐败分子发出严正警告。

  自“红通”百人名单发布以来,我国与多国司法执法机构积极合作,一些隐匿已久、自以为“一逃百了”的在逃嫌犯已现出踪迹。当前,中央对于追逃追赃工作高度重视,境内外媒体深入挖掘,人民群众积极关注,海内外人士热心举报,众多外逃“硕鼠”深陷法律、道义和舆论的泥潭,改头换面、乐享人生的美梦沦为“人人喊打”的噩梦。据悉,此次被缉拿回国的孙新也曾想过自首,但因为觉得自己案情比较严重,对是否自首心存顾虑。

  回国投案自首的大门始终是敞开的。中央追逃办有关负责人说,海外没有“安全岛”,主动投案始终是外逃人员最好的选择。(记者  杨诗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