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12·13”案件死者周秀云尸检结果公布

31.01.2015  11:38
原标题:山西太原“12·13”案件死者周秀云尸检结果公布

人民网太原1月30日电 (记者 周亚军)记者今天从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太原“12·13”案件有新进展,1月29日,受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委托的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法医学鉴定意见书》,根据对死者周秀云的尸体检验及法医病理学检查结果,结合现有案情资料、病历资料、毒物化验结果综合分析,认为周秀云系“因钝性暴力致闭合性颈部损伤(颈椎骨折、颈椎间盘断裂、颈髓挫伤),而死于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

太原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之规定,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由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王文军、郭铁伟、任海波涉嫌故意伤害罪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依法加紧侦查中。

2014年12月13日,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龙城派出所民警在处置“龙瑞苑”工地警情期间,发生一起河南籍民工周秀云非正常死亡案件。案件发生后,太原市公安局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涉案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给予龙城派出所所长张某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给予龙城派出所代理教导员周某党内严重警告、免去行政职务处分;给予龙城派出所巡逻二中队副中队长杜某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给予龙城派出所四级警长李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龙城派出所四级警长刘某行政警告处分。对8名涉案协勤人员全部予以除名。

2015年1月1日,太原市公安局在全市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了“正风肃纪”大整顿,决定把每年12月13日作为“执法警示日”,向队伍积弊开刀,向执法乱象亮剑,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全面整顿规范执法执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