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宜兴双独夫妻身亡 双方父母争夺冷冻胚胎对簿公堂

19.05.2014  13:45

原标题:失独老人的“血脉”争夺战

5月18日下午,沈新南夫妻在儿子和儿媳的空荡荡的房间里,难掩悲伤。 新京报记者 邵世伟 摄

2014年5月15日,中国首例冷冻胚胎继承权纠纷案在江苏宜兴法院一审宣判。原告沈新南起诉他的亲家,要求继承儿子沈杰和儿媳身亡后留下的冷冻受精胚胎。

四位失独老人为争夺子女留下的冷冻受精胚胎诉诸法院,一审却以原、被告双方均无法获得继承权收场。失独老人之痛以及冷冻胚胎管理法律上的空白,均可在这起诉讼中一窥端倪。

判决

胚胎不能被继承

一审判决宣布,52岁的原告沈新南掩饰不住脸上的震惊,他转头看了看被告席上53岁的亲家刘金法,两人苦笑着对视片刻后,各自带着自己的妻子一同缓缓地走出法院。

把咱们之间的争执先放放,现在先要把胚胎拿出来。”沈新南说。

去年3月20日深夜,沈新南的儿子沈杰、儿媳刘曦在返家途中遭遇车祸身亡。当天,夫妻俩刚获知一个喜讯,5天后刘曦将可以进行人工受精胚胎移植手术。为了这一天,他们等待了整整一年。

这对小夫妻婚后一直未孕,在朋友推荐下,到南京市鼓楼医院做人工受精。

沈杰、刘曦均为各自家中独子、独女,意外发生后,留下了4位失独老人。

2014年春节前,沈新南在江苏宜兴法院将亲家刘金法告上法庭,要求获得儿子、儿媳存放于鼓楼医院的受精胚胎的继承权。“我希望由我来监管胚胎的储存。”沈新南说。

出乎双方意料的是,由于胚胎属性及是否具有继承权尚未确定,宜兴法院将目前存放管理胚胎的南京市鼓楼医院追加为此案第三方。沈新南认为,从鼓楼医院方面出现在法庭上开始,这场诉讼便成为四位失独老人与医院之争了。

对于原被告双方的诉求,医院方面给予明确拒绝。医院委托代理人郑哲兰表示,目前对试管婴儿冷冻胚胎的属性还没有明确,而且我国对处置和监管冷冻胚胎有严格的技术要求,因此不能将冷冻胚胎交予任何一方。

郑哲兰认为,从医学角度讲,唯一能让这些胚胎存活的途径只有代孕,但是中国法律对此明令禁止。

对此,原告律师郭伟表示,“代孕”对双方父母的意愿进行有罪推断,“他们只是想换家医院保存,以等待政策改变的那天。

主审法官陆亚琴在解释判决理由时称,胚胎具有发展为生命的潜能,含有未来生命特征的特殊之物,不能像一般之物任意转让或继承,不能成为继承的标的。

陆亚琴称,夫妻双方对胚胎的权利的行使也是受到限制的,必须以生育为目的,不能捐赠、买卖胚胎。现在两夫妻均已死亡,通过手术达到生育的目的已无法实现,夫妻俩手术留下的胚胎本身受限制的权利是不能被继承的,因此原告主张由其监管储存胚胎,法院是不支持的。

法院的判决,令双方父母“心急如焚”。根据沈杰、刘曦与医院签订的协议,冷冻胚胎保存期限为一年。如今保存期已过,让老人们最担心的是医院根据协议可能会抛弃胚胎。

我们还会上诉,这是我们4个失独老人最后的希望。”沈新南说。

失独

两个家庭的悲哀

从2013年3月20日车祸那夜起,沈新南的家便静了下来。之前,儿子、儿媳和沈新南夫妻住在一起,那一夜后,儿子的大嗓门、儿媳钢琴声,都从这栋3层别墅中消失,只留下两个老人压抑着的啜泣。

白天,沈新南夫妻都在对方面前强忍悲伤,沈新南照旧出门做生意,老伴做好早饭便坐在客厅里看电视,偶尔打打麻将。就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但一切都变了,他们发现自己总是会突然在生活中“断线”。出事地点离家只有一公里,怎么都避不开。路过那里,沈新南会突然把车停在路旁,头靠在方向盘上大哭一场。老伴则会一个人晃晃悠悠地走到那里,念念叨叨地对着空气诉说着菜又涨价了,家里太大太空不好打扫,“好像他们就在那儿”。

最难熬的是夜晚,担心夫妻俩承受不了,亲戚早就清空了两个孩子的东西,连床都搬走了。沈新南记不清有多少个失眠的夜晚踱步到儿子的房间,坐在空无一物的地板上发呆。好几次,他和妻子在空房子里“偶遇”,相拥哭泣。

在距离沈家近20公里的刘家,刘曦的父母用不同的生活方式表达着相似的悲哀。

女儿和女婿出事那天是刘曦的母亲胡杏仙的生日,两人在陪她过完生日返家途中遭遇车祸。一年多来,她都在自责当天应该留下俩人在家过夜。今年,胡杏仙早早地撕去了日历上她生日的那一页,“就当自己没有生日了”。

女儿刚刚去世时,胡杏仙总是不停地盯着手机,以前每天女儿至少要给她打四五个电话。后来,她觉得伤心,便很少用手机了。女儿是幼儿园老师,刘金法的手机里还存着她练习跳舞的视频,有时他会一个人躲在厕所看,总是以笑开始以泪收场。

刘金法夫妇很少出门了。婚礼、小孩、一家老少,这都是他们害怕看见的,他们经常拉上家里的窗帘,好像这样就能隔开外面的欢笑和鞭炮声。

四个失独老人不敢想象没有子女相伴的未来,他们都曾动过轻生的念头,但最终被劝阻。“不是还有子女的胚胎吗,那也是血脉啊。”亲戚对他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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