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川:失物招领海报是对诚信的放大与呼唤

24.03.2014  16:39

  员工捡到顾客丢失的1300多元钱后,店方制作了一张宽大、精美的失物招领海报,张贴在店门外。两个多星期了,失主没有找到。店家却招来市民质疑:这样的举动是在变着法为自己宣传。(新闻来源:3月24日《重庆晚报》)

  假设一下:如果该店只是贴出一张广告海报,那么,人们的反应一定平淡无奇,甚至都不会驻足多看上一眼。但现在不同了,因为在海报上增加了内容,这个内容也是真实的,并且极具公益性,那么,就会出其不意,就有了新闻看点,引来评头论足,广告效应立马产生。但这种广告违法吗?不!甚至连“我靠重庆”等那般让人产生不洁联想的擦边球都不算!那么,即便是刻意为之,谁能说这是不诚信?

  在我看来,在这张招领海报中,广告是一种行为,诚信是另一种行为,两者泾渭分明又如此密合,反而是对诚信的放大,是对诚信的信仰和呼唤。当诚信稀缺到人人自危,不管何种方式,只要有助于诚信回归,就值得肯定。人们神经之所以脆弱敏感,是因为失信之事太多,多到让人不会表达诚信。于是,一个诚信之人,想行诚信之事,也总是瞻前顾后,畏首畏尾,一次次地思考着如何“正确地做事”,又一次次地将表达心迹的机会错过。

  我只能说,“正确地做事”和“做正确的事”,本来就有些龃龉。两者之中,让失物归还失主,就是最正确的事。为了“做正确的事”,各有路数,即便有时候可能采取的是不那么正确的办法,也未尝不可,否则,“兵不厌诈”这个成语不就早消失了?

  我倒是觉得,现在有些人已经腻怪到令人捉摸不透,嘴上说的和手上做的总是不统一,表象和内心总是过于分裂。作为一个社会人,当然有社会观念束缚,有思想和情绪束缚,但是,如果不能学会控制好自己,不做适当的改变和变通,就真的落后于时代了。

  时代在变,人与人的关系也该有所改变。我不敢说“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这种做人哲学是否已经落后于时代,但如果给自己留有好处,也让别人占有好处,这种双赢效果,更应该为现代人所人人乐见。从传统看,这符合我国“仁义”理念,也符合人性,从人性角度说,这更是一种智慧,应该成为现实社会一种理想的人际哲学吧?

  学过外国文学史的人都知道,小说中有“扁平人物”和“圆形人物”之概念。颇有意味的是,人们都讨厌扁型人物而喜欢圆形人物。原因就在于,不仅现实中圆形人物占绝大多数,更因为圆形人物真实可信,哪怕有些小瑕疵,也十分可爱。

  那些患有道德洁癖之人,在现实生活之中是不是真洁还是一团糟,谁能说得清?用作家陈染的话说:也许,他根本什么都不是。所以,对于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什么是诚信,我们真该长点鉴赏力,并试着去做一个宽容而温和的现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