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妻外地打工长期失联 男子交新女友要求返还彩礼

17.06.2015  17:10

  中新网衢州6月17日电 (记者 施佳秀 通讯员 范茜)浙江男子何某与女子戴某订婚后给了女方3万元订婚礼金,此后女方只身外地打工,男方再也联系不上。后男方结交了新女友,决定与其完婚,怎知戴某父亲不愿意返还彩礼,于是男方将未婚妻告上了法院。

  2013年3月29日,浙江衢州小伙何某与常山90后女子戴某在双方亲戚的撮合下定下了婚约,并给女方订婚礼金3万元。

  不曾料想两年后何某以返还婚约财产为由,将未婚妻告上了法庭。

  “他现在已经有了新的女朋友,女朋友都已经怀孕了,不想和我结婚的人是他,是他毁约在先。”戴某倍感冤枉,明明是何某“背叛”了自己,现在还要让吃亏的她返还礼金。

  戴某的这一说法却让何某满腹委屈,原来戴某和何某的订婚全是双方亲戚定下的,两个人没有任何感情基础。双方仓促见面后没多久,戴某便只身前往河南打工,何某便再也联系不上这位未婚妻了。“戴某父亲都不清楚女儿在哪里,我和戴某两年间都没见过面。”何某无奈解释道。

  据了解,戴某常年在外打工却不用手机,也不常与家人联系,平时通讯仅靠QQ,何某因长期联系不上未婚妻而渐渐对这场婚事失去信心,开始结交新的女友,并已经决定今年和新女友完婚。

  2015年初,何某曾多次与戴某的家人商量返还彩礼的事,戴某的父亲都一口回绝,何某只能诉至法院。

  依照《婚姻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何某在给付彩礼之后未与戴某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未形成合法的婚姻关系,故其要求戴某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具有法律依据。考虑何某与戴某建立恋爱关系后已同居生活等因素,法院最终判决戴某返还礼金2万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