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致19死15失踪特大血案开审 主犯17年后落网

29.07.2014  16:40

为争资源逾百人械斗 公安侦查行程10万余公里 “青川金矿特大血案”20年后开审

28日,一场迟了20年的审判终于到来,曾经轰动一时的“1994年青川金矿特大血案”在四川广元中级人民法院开审。这起造成19人死亡,15人失踪的特大案件,全案共逮捕29人,移送起诉41人,其中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移送起诉33人,以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两罪移送起诉1人,以涉嫌聚众斗殴罪移送起诉5人,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移送起诉2人。

记者了解到,由于被诉人员众多,该案庭审预计在8月1日完毕。

据悉,多年来,当地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先后数次开展大规模追逃工作,并在甘肃、重庆、山西、江苏等省市做过侦查,行程10万余公里。

为争金矿百余人“火并

据了解,1994年,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白龙江流域兴起淘金潮,为争夺金矿资源,以李洪和李代明为首的两大金坑“老板”发生纠纷,继而发展为聚众持械“火并”。李洪带领的100余人遭到李代明几十名同伙伏击,李洪及同伙张健伟当场死亡,其手下数十人被逼至涨大水的白龙江,致17人溺水死亡,15人失踪。事发后,李代明及其同伙逃跑。

该案发生后,广元、青川警方先后十余次组织警力对李代明等人进行追捕,但均无结果。直到2011年,主犯李代明投案自首。

据介绍,该案可能要到8月1日才出审判结果。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官方微博对案件审理进程进行了公布。

推动《矿产资源法》的修改

据报道,当时办理采金许可证可以从黄金管理局直接办理,只要申请人写申请,交钱就可以了,基本上不会审核申请人的资料。办好证后,开采者可随意挑选开采地块。原青川县黄金管理局沙洲站站长李爱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描述当年开采的“乱状”:“当年是行政配置,哪个官大哪个说了算,有钱就可以办证,开采秩序混乱。”最终导致了青川血案的发生。

青川血案”发生两年后,《矿产资源法》在1996年进行了修订。一位法律专家分析,正是此类案件推动了《矿产资源法》的修订,确定了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把矿产资源开采的行政配置改为了市场配置。

如今,广元黄金管理局和青川县黄金管理局已被撤销。主矿区外的黄金开采,需企业自行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通过招投标取得相关区域开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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