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洪举:奇葩招聘广告有违公序良俗

25.03.2015  16:10

  据媒体报道,3月23日上午9点,南京安德门劳务市场一块搬家公司的招聘展板前人头攒动。这家公司招聘5个职位,均有奇葩的招聘要求。“1、业务人员:谈过恋爱、追过女孩;2、工务主管:打过群架、背过黑锅;3、车辆驾驶:闯过红灯、逃过违章;4、搬运技工:能吃能睡,不喝就醉;5、储备干部:调皮捣蛋,蚂蚁锻炼。”对此,不少人围着展板议论纷纷,感到不可思议。

  在劳动力短缺,招工难突出的现实背景下,用人单位靠个性鲜明的招聘内容吸引劳动者无可厚非。但突破底线,违反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的雷人要求就很不可取,用人单位理应自觉改正,监管部门也要及时处理,铲除奇葩招聘的生存空间。

  正如围观群众所言,“打过群架、背过黑锅;闯过红灯、逃过违章。”的无厘头式创意要求,让人感觉是“黑社会”或“打架公司”在招兵买马。打过群架涉嫌违法甚至犯罪,闯红灯也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用人单位提出如此要求,当然不是对有“前科”的人网开一面甚至特别照顾,而是制造噱头以表达岗位要求。

  这种创意除了吸引眼球外,别无益处,反而有鼓励违法的嫌疑。在公众围观之下,前来应聘者极有可能被认为是品行不好、劣迹斑斑的另类。潜在的求职者也会感觉人格受到侮辱,只能对这种用人单位敬而远之。此外,在法治社会,诚实守信作为民众的“第二生命”尤为重要。国家层面的社会诚信建设规划也将闯红灯等违法或不诚信行为列入“信用黑名单”,以提高违规成本,提升社会管理水平。用人单位的岗位非“违规者”莫属,也有和法律法规及社会诚信建设唱反调的意味。

  此类奇葩招聘,提供招聘场地的劳务市场的管理部门,城管部门都可依法予以制止,责令用人单位纠正奇葩内容。作为用人单位,更应承担弘扬社会正能量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责任,而非频出怪招,夺人眼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