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海军:奇葩证明“开不开”与“要不要”相连

17.09.2015  10:18

  昨日,记者获悉,民政部近日下发通知,规定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了解到,北京市已于昨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停止向个人开具(无)婚姻登记证明(2015年09月16日《新京报》)。

  对于一些类似“我是我”、“我妈是我妈”的奇葩证明,在网络上产生了强烈反响,并且引起了类似证明的存废之争,也促进了一些部门废除部分不必要的证明。此前,公安部在其官网上已经明确表示不再出具18项证明。现在,民政部门也下发通知,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以后,可能还会有更多的部门会采取措施,出台不再开具证明的相关文件。但是,从公安和民政部门的措施来看,有一个很明显的问题,都是强调本单位不开具证明。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你不开证明,但是如果别人需要呢?

  在这里,只是强调本部门不再出具相关证明。但并没有考虑别人要不要相关的证明。同时,在强调本部门不再开具相关证明的时候,本部门还需不需要其它部门提供类似证明的问题却避而不谈。你想,如果都不开证明了,却都没有表示不要证明,结果会咋样?可能以往老百姓办事就是麻烦点,多跑几趟路,开个证明还能办成。现在不开证明了,恐怕事情更难办了!

  整治奇葩证明,不开证明只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不要证明,这才是治本之策。所以,在接下来的措施中,我希望看到更多的部门不是说哪些证明我不开,而是说哪些证明我不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