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政府出钱聘请法律顾问 调解百姓纠纷陪同领导接访

29.01.2015  03:13


全媒体访谈围绕“推进法治江西建设”话题展开(记者 史玉琨摄)


2015年江西“两会”第三场全媒体访谈现场


奉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邹俊明介绍该县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成效。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1月29日南昌讯(记者 陶望平)1月28日晚,2015年江西“两会”第三场全媒体访谈围绕“推进法治江西建设”话题展开。访谈现场,江西奉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邹俊明介绍说,该县花钱聘请法律顾问帮助百姓化解纠纷,陪同领导接访,大量矛盾在法律轨道上得到化解,近两年实现了实现了群体性事件、群众性械斗两个零的目标。      >>专题:江西深化改革在路上——2015年江西省两会特别报道

  奉新县罗市镇梧岗村的村民邓铁强和邻居李某发生了纠纷。起因是邓铁强和李某的父母十多年前口头约定用邓家的一块土地种毛竹,日后收益平分;但在双方父母都去世后,李某不承认有这回事,将毛竹据为其一家所有。为这事,两家闹了好几年。

  2014年5月,邓铁强拨通了罗市镇政府法律顾问许建国律师的电话。许建国摸清情况,就事说法,来回调解了几次,双方总算达成一致:毛竹一人一半,并于当月29日签署了协议。

  这便是奉新县自2011年起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以来调处的846件矛盾纠纷中的一件。

  邹俊明说,每当出现矛盾纠纷时,都会邀请法律顾问第一时间到现场依法化解。领导接访时,都会请法律顾问到场,大量的矛盾纠纷在法律轨道上得到化解。

  “我们聘请的法律顾问,每个月还要到服务的单位提供至少两次法律咨询。同时我们要求法律顾问要24小时开手机,随时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邹俊明表示,随着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以来,该县近两年实现了群体性事件、群众性械斗两个零的目标。

  “律师懂法,能搞清楚群众提出的哪些诉求是正当的,也能向政府说明群众的哪些权益应该维护,政府也听得进。”曾经两次去奉新调研法律顾问制度的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东有认为,这年头,不是谁去闹、谁的声音大谁就有理,关键是合不合法,建设法治江西,在基层里这样走,这是必由之路。

  奉新县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后,受到了中央和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作出了批示;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前夕,江西省委书记强卫到奉新专题调研推进法治江西建设工作。

  当前,法治江西建设正在大力推进中。邹俊明说,奉新县还将进一步深化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法治建设。

  “我们将成立县乡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健全完善矛盾纠纷调处一条龙服务机制,实现矛盾纠纷化解无缝对接。”邹俊明表示,还要出台办法,引进一批法律人才,提高他们的经济待遇、社会政治地位,扩大他们的社会影响力,让他们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