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驾车撞人案件”嫌疑人被批捕

27.01.2016  00:33

记者26日获悉,奉新县检察院已对“1·19驾车撞人案”犯罪嫌疑人胡某某批准逮捕,所涉罪名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本月19号早晨7点左右,奉新县冯川镇狮山西大道发生一起驾车撞人事故,造成4人死亡、18人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