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房产证契证土地证将实现“三证联办”

17.05.2014  09:08

  人民网温州5月15日电 常听市民抱怨房产交易办证“太费事”。记者从温州市房屋登记中心获悉,房产证、契证、土地证将实现“三证联办”,一窗口受理同进同出,市民可以不用再多处奔波了。其中,鹿城区从本月19日起先行推出。

  有过办证经历的市民都有这样的苦恼,三证分别得到地税、房管、国土等三个部门进行办理,不同区域办理时限往往拉得很长,少不了要跑上几回“冤枉路”,有时还要花掉1至2个月的时间。

  温州市房屋登记中心主任黄齐表示,此次推行的“多证联办”实行服务新模式,一个窗口、并列审批、同步领证,周期从原来的20多天直接压缩到现在的个把小时,大大方便市民办理。

  据介绍,此次推行的“多证联办”实施范围是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的个人住宅商品房登记、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且三证齐全(卖出方房产证、契证、土地证三证齐全且权利人姓名一致)的个人住宅二手商品房转让登记。

  那么具体要怎么办理呢?温州市房屋登记中心副主任郑格非向记者提供了一份个人商品房转移“多证联办”一次性告知单,上面详细列明了申请材料清单。市民在前往办理时都会得到相应的告知,然后按照要求一一准备齐全就可启动“三证”办理了,程序上也得到了简化。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推出的“多证联办”实施方案中有一重大变化,那就是房地产登记时不再对申请人婚姻关系进行直接审查。也就是说,将充分尊重购房人的意愿,在房屋登记簿中,直接将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权利来源证明中记载的“买方”,即购房人登记为房屋所有权人。今后房屋出售时,只要《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权人签字确认即可。

  黄齐补充道,如果购房人一人签署购房合同后,在办理登记时,想将配偶也登记为房屋所有权人的,可以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将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变更为夫妻双方的姓名,并共同申请登记;或者在房屋登记时,夫妻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共同申请登记,并领取夫妻双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

  据悉,本月19日开始试行后,鹿城区还将从7月1日起将范围扩大到二手商品房转让登记和有按揭贷款的商品房登记;其他产权登记,在条件成熟后逐步推行。

  此外,瓯海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也将在6月18日起实行“多证联办”。龙湾区则是同日起先实行房屋所有权证和契证两证联办,过后再陆续实现“三证联办”。(黄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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