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省“以奖代补”农机维修服务中心验收核查工作的通知

31.10.2013  15:36

江西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赣农机综〔2013〕97号

 

关于做好全省“以奖代补”农机维修服务中心 验收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农机局(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农机维修服务中心建设“以奖代补”项目申报指南》和《江西省农机维修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结合《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和《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规定,现就做好全省“以奖代补”农机维修服务中心验收核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加强工作指导。各级农机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农机维修服务中心“以奖代补”项目建设作为年度重要工作来抓,并加强对“以奖代补”项目单位的工作指导,督促各有关单位加快建设进度、配齐设备和人员,达到有关建设标准的要求。

              二要把握时间节点。 各级农机部门和项目单位要把握时间节点,原则上项目单位于11月15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设备配备到位;县级农机部门联合本级财政、工商部门于12月5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初评并上报市级;市级农机部门联合本级财政部门于12月15日前完成项目验收核查(市、县级也可以合并一同开展验收),并上报省局;省局将联合财政等有关部门于12月中下旬开展项目验收抽查。 全省自下而上开展项目的验收核查,要统筹安排、有序进行,需要整改的限定整改期限,确保年度内完成项目实施任务。验收过程中,请对照《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第1部分:农业机械综合维修点》和《江西省农机维修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对项目单位的设备、设施、厂房、人员和规范化建设条件等进行验收,并逐级填写项目验收审查表(见附件),一式三份。

              三要严格纪律要求。各级农机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纪律要求,严禁吃请和收受礼品,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视情况给予相应惩处。

              附件: 2013年江西省农机维修服务中心“以奖代补”建设项目验收审查表.doc

201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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