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68套公租房昨日公开摇号

30.09.2015  14:49

10月27日前完成房源分配

  “很开心、很公平,解决了我心心念念的住房问题。”9月29日上午,在2014年度南昌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摇号活动中,来自桑海开发区的袁宏玲成为中签幸运儿。袁宏玲平时以做零工为生,家境贫困,一家七口人“蜗居”在两间老房,此次获得的公租房将极大缓解其“住房难”问题。

  据悉,此次共有2068套公租房面向20376户家庭摇号分配,并将在10月27日前陆续完成房源分配工作。

   5910户家庭将圆住房梦

  2014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可供配租的房源为5910套,具备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有24218户。按照《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分配遵循“困难优先”原则,在确保第一优先顺序家庭、第二优先顺序家庭和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家庭共3842户后,剩余的2068套房源面向20376户其他符合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进行摇号分配。其中,东湖区453户、西湖区933户、青云谱区357户、湾里区18户、青山湖区234户、经开区20户、高新区2户、红谷滩新区45户、桑海开发区6户。

  此次公租房摇号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邀请市司法公证部门对摇号软件、设备进行检查,对现场摇号进行监督和公证,确保做到“仪式简洁、程序规范”。

  摇号结束后,市住房保障部门将根据各区(开发区、新区)中签情况,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调剂房源;由各区(开发区、新区)通过摇号方式实现“人——房”对应,完成住房分配工作,最终将有5910户家庭圆自己的住房梦。

   根据收入差异实行不同租金标准

  我市将根据保障对象的收入差异,实行不同租金标准,予以不同程度保障。低保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按不超过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10%的标准收取;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倍的,按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40%的标准收取;其他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按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70%的标准收取。

  记者了解到,保障性住房分配难点在于家庭收入难以审核。而在今年公共租赁住房的资格审核工作中,我市首次依托民政部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系统开展审核,对申请人收入做出定量判断,使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核有了科学依据。

  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是确保公平分配的重要手段,也是今后公共租赁住房后续管理工作的重要平台。此次我市在全省率先试运行住房保障信息系统,为2014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此外,参加了此次分配的未中签家庭,可以继续参加201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无须重新提交申请资料。未中签的人均年收入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倍以下的家庭,可以领取租赁补贴,领取补贴时间从2015年11月1日起计算。

   每户中签家庭可调换住房一次

  分配工作结束后,保障性住房中签家庭之间可以按照“政府搭建平台、群众自找对象、无偿自愿调换”的原则,换房范围不再限制行政区域和分配时间,由互换双方共同向区(开发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市住房保障部门同意后调换住房,每户中签家庭可调换一次。如发现违反调换原则的行为,取消互换双方的承租资格,2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另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中签家庭如果主动放弃配租资格或承租中签房源的,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骗取低保、特困人员待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即使已经分配到了具体房源,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也将由所在区(开发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收回。(见习记者 蔡欢 记者 庄艳 张江)

6月29日停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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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停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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