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龄女凌晨网吧内猝死 网吧被判担责一成

09.04.2014  18:07

网吧方以为女孩睡着 担责一成

2012年9月8日凌晨4时,正在网吧上网的20岁女孩小茗感到有些不适,便斜躺在椅子上休息。然而,她再也没能醒来。在她的死因一栏里,写着“猝死”。悲痛欲绝的小茗母亲认为网吧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挽救女儿,将其告上法庭,索赔二十余万元。记者昨日获悉,最终法院认定网吧负有10%的责任,因网吧之前已垫付了六万元,故判决其赔偿1330.21元。

妙龄女晕倒45分钟未被发现

2012年9月8日,小茗前往位于花都狮岭一家网吧内上网。至凌晨四时左右,小茗斜躺在被告网吧座椅上,4时45左右,网吧工作人员发现小茗的异样并于4时52分左右报警,4时57分左右,工作人员将小茗连人带椅推至网吧门口。5时左右警察到场处理事故,随后法医亦到场处理,并于6时40分左右确认小茗死亡,后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刑警大队技术中队出具《证明》一份,证明小茗死因为猝死。事后,网吧垫付了各项费用共计6万元。

小茗的母亲认为,事件发生后,网吧方面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甚至连最基本的医院抢救电话也没有拨打。在工作人员发现小茗斜躺在椅子上时,网吧在没有任何专业医护人员的参与下,强行把小茗的身体从网吧大厅推到网吧外面,而此时,小茗应该还没有死亡。

从网吧工作人员发现小茗的不正常到最后的警察赶到,全程未看到有医护人员参与,整个事件没有任何抢救生命的行为。据此,她认为网吧对小茗的死应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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