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百男子认为女友令其陷窘境 杀死对方获死缓
28.08.2015 21:31
本文来源: 广电厅
年过半百的高某与阿君(化名)于多年前结识后共同生活,并一起在夜市摆摊谋生。在此期间,高某向阿君借款数万元。2013年4月间,阿君提出分手后,高某多次找阿君意图修复感情,但均遭拒绝,后阿君向其催要借款,高某逐渐产生憎恨情绪并多次发送手机短信进行威胁,继而产生杀死阿君的想法。2014年1月16日16时许,高某准备匕首、伸缩棍等工具赶到兰州市城关区阿君的住处,等候阿君回家后一起进入室内。当高某再次提起感情问题后与阿君发生争吵,便持伸缩棍朝阿君头部猛击数下,见其头部流血后大声呼救,便拖入卧室内,持室内菜刀、单刃匕首将阿君捅刺致死。作案后,高某丢弃沾有血迹的衣服,吞服安眠药企图自杀,被过路群众发现并拨打120急救电话使其获救。
兰州中院一审认为,被告人高某不能正确处理感情纠葛及经济纠纷,持械杀人,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本案系双方常年积怨蓄积及感情纠葛引发,综合本案其他情节,对被告人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据此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高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26294元。
一审宣判后,高某提出上诉。省高院审理后认为上诉理由不能成立。8月11日,省高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西部商报 记者 樊丽 实习生 李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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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8.2015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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