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与男友分手拒还价值17.5万元车辆获刑

03.09.2015  21:46

  中新网北海9月2日电 (陈燕)今年47岁的女子与男友分手后,男友要求女子归还两人恋爱时为其买的小汽车,女子拒绝归还后被男友告上法庭。9月2日,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判处该女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据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重庆籍女子郑某在广西北海经人介绍与黄某相识,后两人以男女朋友关系相处。2010年11月,黄某出资175500元购买了一辆小汽车交给郑某,由郑某持该车的相关手续登记至自己的名下,并由郑某占有、使用。

  2010年12月,两人分手后,黄某要求处置该车遭郑某拒绝,黄某遂诉至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经审理后,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令郑某返还购车款175500元给黄某的判决。郑某不服,上诉至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