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女子多次逃单共1.3万元 因犯诈骗罪获刑1年

01.09.2015  12:55

  家住长安镇的90后女子小刘,做美容、做养生护理、买手机、搭乘“电的”……然后称身上没带钱,需要回家取钱,途中甩掉对方逃跑,以此伎俩逃单共1.3万余元。昨日,记者从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刘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