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女孩殴打初二女生扒衣泼水拍照

25.03.2015  10:31

  日前,一组来自云南富宁县的照片被上传至网络:6名年轻女孩殴打1名初二女生后举着剪刀手拍照,并配上了3个笑脸鼓掌的表情。照片发布后立即引起网友的愤慨和谴责。

  2月28日是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板仑中学开学报到的日子。中午12时30分,6名年轻女孩混入学校宿舍,将初二学生小希的衣服强行扒光,用冰水泼她的身体,把牙膏涂在她身上,用皮带殴打她后,用剪刀将她的头发剪短。整个过程,都被其中的主谋小露拍摄下来。滋事者威胁在场学生不准报告,然后扬长而去。第二天上午10时17分,其中两名滋事者将拍摄的照片上传到个人QQ空间,并迅速被多家网络媒体转载。

  警方接到报案后,于第二天晚上将5名嫌疑人在富宁县客运站抓获,另外一名嫌疑人投案自首。她们中只有一人满16岁,其余都是未成年女生。她们结伴殴打小希是因为同学小粉用小希的手机与一名男子网聊,小希对此感到不满,遭到了小粉表姐等6人的殴打和侮辱。

  事情发生后,富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开展案件侦查和责任追究。县教育局一名副局长、板仑乡一名副乡长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检查,板仑中学校长停职检查,学校安保和宿管人员解除聘用。

  此事也引起团云南省委的高度重视,团云南省委第一时间与富宁县委、县政府取得联系,建议将团富宁县委作为事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作。

  与此同时,团云南省委权益部部长林枫与两位心理学专家立即赶赴富宁县,与团文山州委、团富宁县委一起与处置领导小组进行了沟通协调,并前往看守所、公安局与部分涉案女生面对面交流。

  林枫表示:“关怀远比谴责她们更重要。”在与这些涉案女生的交流中,大家的心情格外复杂。6名女生有的小学毕业、有的初中毕业后就辍学了,有时在家无所事事,有时打点零工,有时还离家出走。常在酒吧待到深夜,结交了一些好逸恶劳的人。她们被主谋小露邀约去学校打人时,有的人并不是很愿意,但又害怕别人说“对闺蜜不够朋友”。

  6名嫌疑人中,一名叫小新的女孩引起了专家的关注。

  小新的父母常年在外打工,一两年才回来一次,她与奶奶生活在一起,小学六年级时因为传言她“和一个男生好”,于是被一帮人打了。“打得很惨,我就不想去上学了。”辍学后的小新去超市打工。“第一天上班,搬了一车货,货很重,一天下来累得腿都直不起来。晚上10点下班,我让奶奶在路口接我,路太黑了。”小新说。回忆起工作的日子,小新的泪水夺眶而出:“我心里难受,没地方说。爸妈不在家,奶奶还带着弟弟,不能让她太累了。”当在网上看到受害人的照片时,小新感到十分后悔:“我们太过分了。当时小露还说要用刀给她破相,被我阻止了。

  令人担忧的是,在与嫌疑人和他们的父母交谈后,大家发现,这些女孩的父母都是老实的农民,不懂教育也不懂法律,当女儿误入歧途时,束手无策。事件发生后,有的父母不检讨自己的失职,不安抚孩子,而是希望“把她关进去,关几个月教育好再回家”。当地的农村学校也没有开展一系列的法制教育,“学生间经常约人打来打去的”,并不认为这是违法违规行为。

  “这些未成年人既让人谴责,也让人反思,他们也是一群需要关怀的弱势群体。对此,共青团的工作任重道远。”林枫表示,团组织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的工作越来越重要。抓住影响青少年成长和发展的关键环节,强化服务手段、整合社会资源、营造育人环境,是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最好方法。

  去年,团云南省委、团昆明市委与云南省文明办联合成立了云南省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中心,开通“心理健康直通车”,以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和青少年的心理辅导建设。

  目前,受害女生已转学到其他学校读书。6名嫌疑人中,一名已满16岁的嫌疑人以侮辱罪进行立案侦查,其余5名未满16岁的嫌疑人给予治安拘留20天(所外执行)处理。

  离开富宁县时,团云南省委的工作人员给此事件中的所有未成年人留下了昆明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的联系卡。目前,团云南省委正积极与云南省律师协会筹划“以案说法”进社区、学校、农村,将普法教育机制化、常态化。 (文中未成年人名字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