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演员购房被骗393万 女老总因累犯或重罚

16.02.2014  10:53

原标题:诈骗方子哥 女房东被公诉

连日来,著名演员方子哥买房被骗393万元购房款一事备受关注,而行骗的房主也在事发后被警方带走调查。北京晨报记者昨天从北京检方获悉,房东李佳霖因涉嫌诈骗罪及合同诈骗罪,已被市检一分院提起公诉。包括方子哥被骗的393万元在内,李佳霖的涉案金额累计达1300余万元。

李佳霖(曾用名李蕊)今年38岁,案发前是北京素精灵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碧佳霖珠宝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2001年9月28日,李佳霖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2007年10月26日获假释,2009年8月31日假释期满。

市检一分院指控,身为女老总的李佳霖因使用伪造的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共同投资经营或以房屋装修需要资金为由,并承诺支付高额利息作为手段,骗取多名受害人共1300余万元。

检方认为,李佳霖的行为应当以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检方指出,李佳霖曾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记者了解到,市一中院已受理此案,案件将于下周一开庭审理。

■指控罪行

涉嫌俩罪 获利1300万

诈骗罪

2010年至2012年间,李佳霖使用伪造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假意共同进行投资经营,从被害人孙某处骗得人民币550万元。

2012年6月,李佳霖又以房屋装修需要资金为由,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再次使用伪造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从被害人郝某处骗得100万元。

2010年11月至2012年12月期间,李佳霖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依然通过使用伪造的房屋所有权证,假意委托被害人姜某出售自己名下一处位于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的房产,用来担保还款,但李佳霖暗中又将该房产办理房屋最高额抵押贷款,通过这一方法,李佳霖先后骗取姜某260万元。

合同诈骗罪

李佳霖于2012年6月至2013年2月期间,向被害人方子哥的妻子颜珍谎称出售其名下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的房产,隐瞒其已将上述房产委托他人出售并暗中办理房屋最高额抵押贷款的事实,使用伪造的房屋所有权证,与颜珍签订存量房屋买卖合同,骗取颜珍人民币393万元。

提起民事诉讼

方子哥索赔460万元

事发后,中介公司向方子哥一家退还了11万元中介费,但颜珍对中介公司在事件中的表现仍无法接受,她认为当初中介承诺房屋没有任何抵押,因此虽然房东欺骗中介公司在先,但中介公司也未尽到核实的责任,在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由于双方协商未果,颜珍已将房主李佳霖和中介公司起诉至法院,索赔房款、违约金、利息等共计460万元。这起民事诉讼案件也将于下周一下午在市一中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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